阜新市农业农村局阜新市生态环境局转发关于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的通知

日期: 2020-04-09 浏览量:530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白梅 文字大小: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进一步推进我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畜牧业协调发展,现将《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转发关于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的通知》(辽农办畜发〔20207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阜新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确保实现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到203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的目标。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阜新市生态环境局

20204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转发关于

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的通知

辽农办畜发〔202070


此件依申请公开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阜新市生态环境局转发关于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 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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