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2-20 浏览量:120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白梅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按照《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辽宁省农业农村厅2019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制定《阜新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农业
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强化监管措施、抓实监管检查,确保我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始终保持打击转基因生物非法扩散高压态势,严格按照《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织密监管“网络”,强化监管队伍,严厉查处农业转基因生物非法试验、制种、经营、种植、加工、进口和标识等违规行为,切实保障我市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研究与应用健康发展。
(一)全面覆盖。对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种子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原料加工等活动全覆盖监管。积极落实省农业农村厅安排的工作任务,对各涉农试验基地、种子生产基地实行全覆盖抽样检测;对曾发生过违规违法现象的乡镇进行全覆盖抽样监测。
(二)抓住重点。突出研发单位、育种单位、种子生产加工销售企业、门店和进口原料加工企业等重点对象。突出研究试验、品种审定(登记)、种子生产经营、进口原料加工、标识管理等重点环节。重点对阜蒙县、彰武县等玉米主产区域开展检查工作。
(三)管控源头。加强研究试验源头管理,防范转基因材料扩散。加强育种制种源头管理,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下地,斩断非法种植源头。
(四)强化协同。加强统筹协调,明确部门内部职责分工,对内加强与种业管理、农业综合执法部门的通力协作;对外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力监管。努力形成从业主体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新格局。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研究试验环节监管。严查中间试验是否依法报告、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是否依法报批。对批准开展的转基因试验全程监管,试验前检查控制措施和制度建设情况,试验中检查安全隔离等措施落实情况和试验档案,试验结束检查收获物和残余物灭活处理及储存情况。
(二)加强南繁试验环节监管。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工作部署,加强对南繁单位南繁育种工作的监管,加大抽检频次和力度,严查私自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和育繁种行为,坚决铲除违规试验和育繁种材料。
(三)加强品种审定(登记)环节监管。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对未获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的品种一律不得进行区域试验和品种审定(登记)的要求,对参加区域试验的玉米、水稻、大豆、等作物品种,申请单位要主动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试验或登记组织单位要进行复检排查。
(四)加强种子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对种子企业和制种基地开展拉网式排查,加大种子抽检力度和苗期检测力度,春耕备耕前和种子收获季开展专项检查活动,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入田,严防非法转基因种子流入市场。对种子市场、经营门店开展转基因成分抽检速测,加大抽检力度,严查转基因种子非法销售。
(五)加强进口加工环节监管。加强进口原料流向监管,严格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和加工许可制度,严查国内进口商和加工企业的装卸、储藏、运输、加工过程中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核查产品采购、加工、销售等过程的档案记录,确保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严禁改变进口原料用途。
(六)加强标识管理环节监管。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做好转基因标识监管,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目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签的标识》(农业部869号公告-1-2007)要求,严格标识范围,严查标识方式,充分满足公众知情权和选择权。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属地管理。各县区农业主管部门是所在区域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提高认识、勇于担当,要敢于动真碰硬,主动监管、严格执法,要建立健全机制,将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制度化、常态化。
(二)全面压实责任。督导本行政区域内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单位和研发人落实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管理制度,落实控制措施。督导种子企业、进口企业和加工企业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依法持证经营,健全管理制度和生产经营档案,落实监管措施。
(三)落实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好约谈、问责、督导、检查制度,及时报告监管线索,依法依规追究不作为、乱作为者的责任。常态化转基因监管信息报送制度,案件查处信息实行月报制度,没有案件的实行零报告。
(四)加大案件追溯和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扩散行为,对监管线索要追根溯源,及时立案。对重大案件要查清主体,查明责任,依法严肃处理。对已结案的涉种违规、违法案件,各县区农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将详细案情和查处情况上报市农业农村局。鼓励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对于举报的线索,一查到底,主动接受监督。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各县区农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地区特点,制定相应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实施方案,细化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和工作机制,尽早部署监管工作,认真抓好落实。请于2019年2月25日以前,将县区实施方案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
(二)组织实施。各县区农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属地监管责任,认真开展监管工作,严格工作要求和责任落实,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市农业农村局将适时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三)工作总结。2019年年底以前,各县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全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科学研判形势,谋划下一步工作,并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张淼;联系电话:2832650(兼传真)、13904181233;邮箱:13904181233@13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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