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4-23 浏览量:141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岳怡静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强化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促进生物育种产业 化平稳有序发展,按照《辽宁省2025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辽农办科发〔2025〕271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阜新市2025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3日
阜新市2025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
为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和《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责任务,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辽宁2025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转基因监管工作要求,牢固树立生物育种产业化工作和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管促并重”的工作理念,在尊重科学、依法依规、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提升管理服务效率,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提高监管能力水平,细化实化监管措施,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守牢生物安全底线,保护研发者权益,促进农业生物技术创新和转基因产业化发展。
二、重点监管领域
(一)试验及制种基地环节。聚焦种子生产关键时期,对辖区内育种单位从严管理,强化育繁种登记备案管理,严查违规研究试验行为,确保各项试验符合规定要求。开展市内玉米制种基地检查,对市内水稻、大豆制繁种基地进行抽查,对市内企业在市外的玉米制种基地开展调研指导检查。
(二)种子生产经营环节。加强种子质量监管执法,强化制 种基地、种子市场、种业企业和经营门店的监督检查,对抽检中有违规经营行为、群众举报投诉较多、拒绝抽检的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严厉打击违规生产加工销售转基因种子行为。组织开展春季种子市场和冬季种子入库专项检查等活动,净化种业市场。
(三)产业化示范环节。优化监管措施,完善监管制度,加 强种子溯源管理,压实转基因产业化供种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及时准确填报数据平台信息,做到来源清晰、去向可查。在品种供给、政策支持、技术服务等方面深挖潜力,不折不扣落实好部里下达的推广面积,加速推动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和转基因玉米大豆常规化种植。
(四)进口原料加工环节。加强对转基因收储加工企业的监 管,申报加工许可应明确产品用途,签署承诺书,企业获批后要按季度向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生产、加工、安全管理和产品流向报告。严查装卸、储存、运输、加工等过程安全控制措施落实,全面核查产品采购、加工、销售过程的档案记录。强化境外贸易商、境内贸易商和加工企业“三位一体” 审查,严防违规改变进口原料用途。
(五)转基因大豆流向用途管控环节。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加 强进口转基因大豆流向用途监管工作通知要求,联合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进口转基因大豆流向及用途监管,对问题线索指向的贸易商和加工企业开展全面排查,杜绝违规转卖、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要求生产加工、安全控制措施及标识管理不到位等违规行为。
(六)标识管理环节。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学习宣贯,指导相关企业依法依规标识。加大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使用情况检查力度,联合有关部门严查应标未标、标识不规范、违规标识等问题,保障公众对转基因食品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避免误导消费者。
(七)舆情风险环节。充分发挥转基因产业化专家技术指导组作用,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科协等单位,开展生物育种产业化科普宣传和政策解读。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做好风险监测、评估和舆情管控工作。严防社会负面舆情发酵,为加快转基因玉米大豆常规种植营造和谐环境 。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健全管理制度,专题研究监管与执法工作,保障好本行政区域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装备和工作经费等。严格落实转基因研发、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单位主体责任,指导研发机构和企业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控制措施。研发单位和加工企业要依法成立由法人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监管职责,强化内部管理。
(二)强化协同联动。各县区要建立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强化科技、种业、综合执法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协调配合,做到责任到位、到岗、到人。加大与公安、海关、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联动协作。进一步织密织牢监管体系,推动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发挥协同监管效能。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县区要加强日常监管,紧盯线索追根溯源,及时依法立案调查,查清主体,查明责任。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和上级转办的线索要认真核查及时反馈。加强问题线索甄别筛选,提升执法质量效能,依法依规追究“不作为、乱作为”责任。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结合实际,按照本方案要求,细化落实举措,明确重点监管任务,强化分工协调机制。科教部门主要承担科研试验、原料加工、科普宣传等工作,种业管理部门负责转基因种子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农业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涉转基因案件执法查处,办公室负责协调宣传部门并协助办理舆情管控。请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分别于2025年6月10日、12月10日前报送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至市局科教科。关键节点实行监管信息调度,重大案件随时报送。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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