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同意更换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花生产业联合体主体的批复

日期: 2020-05-04 浏览量:326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白梅 文字大小:

阜蒙县农业农村局:

你局阜蒙农发[ 2020] 52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更换。请你局负责此项工作同志依法依据组织实施。根据我省出台的《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农产〔2019〕120号)文件精神,要切实加强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将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试点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加大政策扶持。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和整合相关财政资金,将现有强农惠农政策向产业化联合体倾斜,充分调动龙头企业牵头创建联合体的积极性。

三、加强监督检查。要加强对产业化联合体试点创建项目的监督检查,按照联合体建设方案督导联合体项目建设工作。

四、加大宣传总结工作。要及时总结产业化联合体试点创建工作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并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和推广,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引导有能力的龙头企业创建产业化联合体,带动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方式。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同意更换阜新蒙古族自治县 花生产业联合体主体的批复》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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