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开展公共安全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9-02-02 浏览量:170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白梅 文字大小:

各县区农经(畜牧、农机)局: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要求,我局制定了《阜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公共安全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公共安全专项

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公共安全法治意识,构建公共安全责任体系,深化平安阜新、法治阜新建设,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公共安全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法发[2019]45号)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农业系统深入持久开展公共安全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公共安全法治意识,坚决预防“11.22”等重特大危害公共安全案件再次发生,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普法责任

1.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阜新市农委关于制定阜新市农业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规划(2018-2020年)的通知》(阜农发〔2018]76号)要求,在2019年普法工作中将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等涉及公共安全法律法规作为宣传教育重点。

2.加强针对重点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精准利用法治宣讲、法律咨询、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尤其是土地流转等涉及我局职能的相关法律法规。

二、加大普法力度

3.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分工,在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化解涉农纠纷、进行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利用一切机会向申请人、相对人、其他当事人及农业生产经营者开展普法。

4.牢固树立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的法治理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提高普法效率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持为民情怀,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压实责任层层抓。

二是加大保障力度。要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基层单位特有优势,形成立体化、全覆盖宣传态势。强化人员、经费和装备保障,积极创造良好条件和舆论氛围,确保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三是开展专项行动。各单位要在“两节”“两会”期间集中开展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工作进展情况分别于2019年2月12日、3月26日下班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我局政策法规科。由我局政策法规科汇总后报省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许一颖;联系电话:3313950  15141822233;

电子邮箱:nyaqsc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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