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农药经营与使用领域违法线索的公告

日期: 2025-07-11 浏览量:69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岳怡静 文字大小:

  为加强农药经营管理,维护农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农药领域违法行为,请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和农资经营门店,对发现的以下农药方面违法问题,积极投诉举报:

  一、投诉举报涉及内容和范围

  (一)农药经营者主要违法行为:

  1.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或超范围经营禁限用农药;

  2.农药经营者经营假农药(包括经营未取得农药登记证的农药)或在农药中添加物质;

  3.农药经营者经营劣质农药(包括经营过期农药);

  4.农药经营者不履行农药废弃物回收义务;

  5.农药经营者不执行农药采购台账、销售台账制度;

  6.向无生产许可证企业或无经营许可证经营者采购农药,采购、销售、使用未附具质量检验合格证或包装、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农药;

  7.继续销售依法应当召回的农药;

  8.违法向智力残疾、未成年人、学生等特殊群体销售农药;

  9.在网络上销售禁限用农药等。

  (二)农药使用者主要违法行为:

  1.不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安全间隔期使用农药;

  2.使用禁用的农药;

  3.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防治卫生害虫,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生产或者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4.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使用农药;

  5.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河道内丢弃农药、农药包装物或者清洗施药器械;

  6.使用农药毒鱼、虾、鸟、兽等。

  二、投诉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可以采取电话或书面方式,提倡实名投诉举报违法线索,受理部门将对举报者信息进行严格保密。投诉举报人应当对投诉举报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三、投诉举报电话及邮箱

  0418-5119315;fuxinnyzf@126.com(阜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0418-8823735;fmxnyfgs@163.com(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0418-6915617;zwxnyj@163.com(彰武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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