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日期: 2020-01-13 浏览量:182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文字大小:

元旦和春节期间,市农业农村局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提高重视程度,严格落实责任。元旦和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两节”期间农产品购销量大、消费旺盛,也是风险集中、问题易发多发时期。市农业农村局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增强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主动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衔接配合,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两节”期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重大社会舆情。

  二是加强风险排查,深化专项整治。市农业农村局从农资市场治理、生产过程管控、产品质量监测等关键环节入手,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单位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防患于未然。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围绕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及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和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问题隐患。

  三是强化打击力度,惩治违法行为。针对排查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跟进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强化检打联动。督促生产主体加强自律检测,严防不合格农产品进入流通消费领域。检出禁用农药或违禁物质的,必须追根溯源,坚决依法查处。

  四是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完善细化应急预案,明确职责任务,积极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公布值班电话,确保通讯畅通,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并调查处理。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强化网络舆情信息动态监测,对不实、恶意炒作的负面报道,及时跟踪分析、妥善处理;遇有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妥善应对,有效处置。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科学引导生产消费。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消费知识,提高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辨识能力。大力宣传《辽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指导督促广大农户和农产品生产企业规范生产经营活动,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做到诚信生产、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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