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2-25 浏览量:42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岳怡静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财指农发〔2024〕153号
各县区财政局(不含高新园区、开发区):
根据《辽宁省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辽财农规〔2023〕15号)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宜居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24〕12号)文件规定,市财政承担每村奖补资金1.4万元。从年初预算下达你县(区)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市财政奖补资金866.6万元,其中:用于农村公共运行维护建设奖补资金256.6万元,用于贫困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610万元,支出功能科目详见附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13 类 01款“上下级政府转移性支出”科目。
原则上,奖补资金的70%部分用于保基本,优先保障各村保洁员工资、环境卫生管理等刚性支出;30%部分用于建机制,奖优罚劣重点用于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场所和项目运行的维护保障,弥补运行维护费用不足。
请按规定节约使用,切实提高奖补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请县区根据农村综改的有关规定,做好县区资金配套及年底决算工作。
附:阜新市2024年农村公共运行维护财政奖补市配套资金情况表。其中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资金共610.0万元,其中阜新县533.4万元,彰武县76.6万元。
阜新市财政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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