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市配套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

日期: 2024-12-25 浏览量:42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岳怡静 文字大小:

阜财指农发〔2024〕153号

 

各县区财政局(不含高新园区、开发区):

  根据《辽宁省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辽财农规〔2023〕15号)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宜居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24〕12号)文件规定,市财政承担每村奖补资金1.4万元。从年初预算下达你县(区)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市财政奖补资金866.6万元,其中:用于农村公共运行维护建设奖补资金256.6万元,用于贫困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610万元,支出功能科目详见附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13 类 01款“上下级政府转移性支出”科目。

  原则上,奖补资金的70%部分用于保基本,优先保障各村保洁员工资、环境卫生管理等刚性支出;30%部分用于建机制,奖优罚劣重点用于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场所和项目运行的维护保障,弥补运行维护费用不足。

  请按规定节约使用,切实提高奖补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请县区根据农村综改的有关规定,做好县区资金配套及年底决算工作。

   :阜新市2024年农村公共运行维护财政奖补市配套资金情况表。其中支出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资金共610.0万元,其中阜新县533.4万元,彰武县76.6万元。

 

阜新市财政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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