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种起争议 电话沟通解难题

日期: 2024-05-08 浏览量:108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岳怡静 文字大小:

  近几年,随着“快手”等网络平台的发展,农作物种子网上交易量随之增多,由此引发的买卖纠纷、种子质量纠纷、跨区种植等现象屡见不鲜。阜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多年前即成立网络监测组,不定期监测网络平台农作物种子品种宣传和销售情况,通过监测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保障了我市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近日,执法人员接到黑龙江省肇源县投诉人电话投诉:在快手平台购买了品种名称为“本杂109”高粱种子750公斤,因品种不适合该地区种植,与网络经营者沟通退货退款事项未果,请求农业农村部门帮忙协商解决。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耐心与投诉人沟通,获得了高粱种子包装袋图片,了解了投诉人诉求。经执法人员核实,该网络经营者为XX种子化肥农药经销处,住所辖区为阜新,购买事实存在。高粱品种“本杂109”取得农业农村部门品种登记证书,种植区域涵盖黑龙江肇源县(依积温确定);生产厂家提供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本杂109”且承诺品种真实。经确认,网络经营者资质齐全、高粱品种合法,且已超过网络交易平台规定的无理由退货期限,投诉人提出的退货退款要求经营者可以不予处理。执法人员与投诉人通报相关情况后,投诉人诉说了退货真实原因,原来拟承包的土地未承包到,导致购买的种子无处种植,由于购买量太大占用资金较多才提出的投诉,并恳请帮忙调解。执法人员向投诉人讲解了投诉举报制度相关规定,并告知已超出了农业农村部门职责。但是为了减少投诉人的损失,执法人员与经营者积极沟通,得知经营者存货不多、不愁卖货的情况下,与投诉人协商让其承担运费将高粱种子退货后退款,解决了投诉人的难题。

  农作物种子等农资产品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后,扩大了交易范围,覆盖了更多消费群体,买卖双方不见面即可实现易货。但是在交易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以及售后服务不完善等问题。阜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通过建立网络监测组,及时了解网络交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对产生的纠纷给予耐心调解,解决群众在网络交易中遇到的难题,用实际行动践行“执法为民、服务三农”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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