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4-04-24 浏览量:387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岳怡静 文字大小:

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区农业综合部:

为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高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4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79%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在96.6%以上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二、年度重点工作

(一)强整县推进项目验收工作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要强化验收质量,抓紧完成县级验收,及时向市级提交验收申请。已完成县级验收的项目县要加强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确保建成设施正常运行。

(二)提高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

各县区要组织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检查,加强与直联直报系统数据的比对,对设施装备仍未配套的规模养殖场,实施台账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督促整改,配套一个销号一个。要经常性组织人力检查养殖主体粪污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对于处理设施不投入使用及偷排、直排粪污的养殖主体一律将有关信息推送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理

(三)持续加强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

各县区持续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储备,加快成熟技术模式集成,立足地区实际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研究。加强示范引领,总结提炼低成本、可复制、能推广、绿色高效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新典型、新模式。开展技术培训,重点做好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推广引导规模以下养殖户依法依规、因地制宜、自觉主动开展污染防治工作。

(四)强化信息平台填报和粪污台账管理

 县区要高度重视畜禽粪污信息平台填报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平台报送审核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增强数据报送的时效性,提高数据填报质量,做好数据核查把关和实地核验,确保数据真实准确。积极指导养殖场户建立粪污处理台账,加强台账管理,明晰本辖区内养殖场户建立台账基本情况。

(五)统筹相关要素做好种养循环大文章

因地制宜建设畜禽粪污集中收集处理、沼渣沼液贮存利用等配套设施,加快培育粪污转运处置经营主体,调动各要素各主体协同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以粪肥就地就近科学还田利用为主攻方向,协同推进、系统谋划,加强政策协同,在县域内统筹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黑土地保护、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等项目助力有机肥还田利用,强化政策机制配套衔接。发挥技术引领作用,积极研发推广绿色种养技术,带动更多农户发展生态种养。

(六)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措施落实    

县区要按照《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有关整改工作的通知》(辽农办畜发2021422号)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畜禽养殖污染还未得到有效控制问题作为长期推进的任务,及时将安排、部署工作的有关资料、图片、文字等材料收集整理汇总并上报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是实现畜牧业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畜产品供给安全、动物防疫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主动担当担责,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把相关责任落实到岗、具体到人。

(二)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强对畜禽粪污治理法律、法规和重要性的宣传,总结提炼畜禽粪污治理好经验、好做法,塑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典型,营造全社会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县区要持续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常态化监管,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定期开展专项督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按时完成省厅、市局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任务,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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