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渔政亮剑2024”阜新市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4-04-29 浏览量:921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岳怡静 文字大小: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按照农业农村中国渔政亮剑2024”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有关要求,结合我实际,我制定了《中国渔政亮剑2024”阜新市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2024428

 

 

 

 

 

 

 

 

 


中国渔政亮剑2024”阜新市

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

 

为确保中国渔政亮剑2024”阜新市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有效实施,根据农业农村中国渔政亮剑2024”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全省农业农村局长会议精神,以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高效能治理为总要求,以破解危害渔业发展的顽瘴痼疾为导向,扎实开展重点领域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渔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我渔业实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治理有效。

二、组织领导

中国渔政亮剑2024”阜新市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由农业农村统一领导,各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渔政执法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成立中国渔政亮剑2024”阜新市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指挥部。指挥长由农业农村局局岳永兴担任,副指挥长由农业农村局副局席东担任,成员包括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及渔政执法机构负责同。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行动任务

中国渔政亮剑2024”阜新行动分为个具体专项执法行动。

(一)辽河流域禁渔专项行动

1.行动目标。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实行海河、辽河、松花江和钱塘江等4个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1要求,推动辽河流域等重点水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2.行动时段。516日至731与辽河流域禁渔时间同步。

3.行动重点。一是广泛宣传引导。多角度、全方位宣传辽河流域禁渔政策和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营造社会组织和渔民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执法巡查。结合各县区实际,在辽河流域重点区段加大执法巡查频次,打击利用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生产性垂钓作业行为,清理取缔绝户网、吸蛤泵等违禁渔具。组织开展市、县联合执法,在重点区段开展违禁渔具清理整治行动,确保辽河流域禁渔秩序平稳。三是严打电鱼行为。打击电鱼违法行为贯穿全年,妥善处置群众举报,收集电鱼违法线索,在电鱼行为易多发的夜间时段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多点布控,适时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做好行刑衔接,达到涉刑标准的电鱼违法案件,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配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清查制售电鱼设备违法行为,加强与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强化生态公益诉讼和环境损失追偿。

承担单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行政主管部门及渔政执法机构。

(二)严厉打击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行为专项行动

1.行动目标。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深入自然保护地和关键繁育利用场所,严厉打击非法猎捕、经营利用、展示展演等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开展水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提高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水平

2.行动时段。全年。

3.行动重点。一是严打非法经营利用行为。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强化对市场、餐饮场所等重点区域的清理整治,以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中国鲎、海马、鳄鱼、鲟鱼等物种作为执法重点,依法查处未经批准或超期限、超范围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严管繁育展演活动。加强对水族馆等繁育展演场所监管对执法中发现在养数量和许可证记录无法对应的,责令限期整改;在养数量超过许可证记录又无法说明合法来源的,依法严肃查处。规范收容救助工作。主动协调具有资质的科研院所、海洋场馆等单位对受伤、遗弃的水生野生动物开展接收救治,饲养驯化,适时放归等工作,坚决遏制以人工繁育和收容救护为名非法收购来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依法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资源安全。强化宣传引导。结合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开展保护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认识,积极引导社会团体和基层群众参与宣传,强化信息公开和论监督。

承担单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行政主管部门及渔政执法机构。

(三)水产养殖专项执法行动

1.行动目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以保障水产养殖质量安全为核心,规范开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执法工作,严厉打击无证养殖、非法使用投入品、生产销售不合格水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稳步提升全省水产养殖生产持证率和质量监测覆盖率。

2.行动时段。全年。

3.行动重点。一是定期巡查水产养殖过程中是否贮存和使用国家禁用、停用的投入品,是否落实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出售或者运输水产苗种是否申报检疫,是否获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不合格的,是否重新申报检疫或者进行相关处理,是否建立真实完整的水产养殖用药记录、养殖生产记录和销售记录,是否存在销售尚在休药期内的水产品行为。二是开展水产养殖证件专项整治行动,提高持证率,对逾期未办证的依法查处。三是加大水产养殖检疫检测力度,扩大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覆盖率,加强水生动物疫病风险防控,落实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申报制度和官方兽医制度,保障全市水产养殖质量安全和生态安全。

承担单位:各县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及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机构。

(四)渔业安全生产源头治理专项行动

1.行动目标。落实国务院及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有关要求,以防范化解渔业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坚持安全第、预防为主,坚持精准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扎实开展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实现更高水平的安全,服务好渔业高质量发展。

2.行动时段。全年。

3.行动重点。抓好安全警示教育。深入水产养殖场,进行面对面法制宣传。积极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以案普法活动,及时发布各地渔政执法重大案件,强化警示作用。通过条幅、宣传栏及微信等多种形式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安全常识、自救与互救技能的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的安全舆论环境。

承担单位:各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渔政执法机构。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县区农业农村局行政主管部门及渔政执法机构要按照本方案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职责分工,分解行动内容,确保各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请各县区430日前将《中国渔政亮剑 2024”阜新市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指挥部成员及联络员名单》附件1县区亮剑2024”专项执法行动指挥部成员及联络员名单》附件2指挥部办公室

()完善协作机制。各县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及渔政执法机构要加强与公安、工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配合,建立执法合作机制,推动实施联合执法、联合办案,构建捕捞、运输、销售全链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统筹执法力量,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联合执法、联动执法,形成水陆执法闭环。进一步强化行刑衔接,对发现的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坚决移交,严厉查处。

()强化执法保障。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渔政执法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积极协调财政等部门,争取执法装备建设、执法人员待遇等方面的支持,并将装备运维保障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渔船智能监管、行政执法服务等系统使用培训,提高平台应用能力。完善执法激励机制,对工作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视情况予以表扬奖励。

()加强宣传引导。将执法宣传摆到更加突出位置,与执法行动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加强以案释法,推动重大涉渔违法犯罪案件在重点渔区公开,强化警示作用。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纸等主流媒体作用,用好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发布各地渔政执法重大案件,及时回应执法行动中的热点敏感信息。有条件县区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公布举报渠道,设立奖励标准,加强社会监督。

《执法数据调度汇总表》附件3于每月2日前,“亮剑2024”上半年执法行动工作总结于71日前,辽河流域禁渔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84日前,全年执法行动工作总结于1122日前报送至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李华

联系电话:0418-5119321

电子邮箱:fxxinnyzf@126.com

 

附件1.“中国渔政亮剑2024”阜新市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指挥部成员及联络员名单

2.各县区中国渔政亮剑2024”行动指挥部成员及联络员名单



附件1

中国渔政亮剑2024”阜新市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指挥部成员及联络员名单

填报单位:

人员

姓名

单位

职务

手机

办公电话

指挥部成员

 

 

 

 

 

 

 

 

 

 

 

 

 

 

 

联络员

 

 

 

 

 

注:1.此表由各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所属渔政执法机构填报。

2.指挥部成员为各县区渔政执法机构负责同志;联络员为各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渔政执法机构同志。

3.人员如有调整,请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附件2

各县区中国渔政亮剑2024”行动指挥部成员及联络员名单

填报单位:

人员

姓名

单位

职务

手机

办公电话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联络员

 

 

 

 

 

注:1.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指挥部并安排相关成员。

2. 人员如有调整,请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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