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6-10-08 浏览量:91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王雪滨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部署要求,严厉打击农业农村领域“村霸”“乡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净化乡村治理环境。根据省扫黑线索摸排通知及市级扫黑专项行动总方案工作安排,现就组织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征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线索征集内容

  重点排查征集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乡霸”违法犯罪线索,主要包括:操纵破坏基层选举、把持基层政权、干预操纵村级事务;垄断、侵吞农村集体资产,控制农村公共资源;采取暴力、威胁、软暴力等手段欺压群众,扰乱乡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等相关问题线索。

  二、线索征集领域

  聚焦农村地区村霸、乡霸及涉农领域乱象整治排查,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农项目、渔业渔政等重点领域,加强行业管理,开展滚动排查,深挖涉农有组织犯罪苗头线索。

  三、线索征集对象

  面向广大农民群众、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涉农经营主体、乡村基层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各界广泛征集线索。鼓励知情群众、基层组织主动反映问题线索,充分发动全民参与线索摸排工作,实现全域覆盖、不留死角。

  四、线索征集方式

  可运用12337举报平台和市县两级扫黑办举报电话、邮政信箱,以及市县(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监督举报电话,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按期完成线索收集、移交、核查、协办。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本次线索摸排工作,组建工作专班或者明确专人负责,细化线索排查流程和工作标准,确保线索摸排工作有人抓、抓到位。健全县区主战、市级统筹的线索征集排查机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摸排网络。

  (二)健全线索管控机制。严格落实线索登记、研判、转办、核查、反馈闭环工作机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结果。牢固树立工作“一盘棋”思想,严格按照核查流程、标准、责任、时限开展线索处置,强化跨部门协作配合,对跨区域、跨部门线索分工负责、相互支撑,凝聚工作合力。

  (三)压实工作责任。严明线索摸排工作责任,坚决杜绝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现象,工作落实不力将严肃追责问责。要深入重点地区开展常态化滚动摸排,全方位、立体式开展线索征集,及时发现农业农村领域有组织犯罪线索。

  (四)做好线索报送。摸排结束后,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对收集线索建立工作台账,建立统一线索台账,实行受理-核查-反馈-办结-归档闭环管理,将重大线索及时上报至本级扫黑办,同步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

  六、线索举报电话

  (一)市级监督举报电话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0418-2350352

  (二)县(区)级举报电话

  阜新县农业农村局:  0418-8810810

  彰武县农业农村局:  0418-7734577

  海州区农业农村局:  0418-2592828

  太平区农业农村局:  0418-6539548

  清河门区农业农村局:0418-6011386

  新邱区农业农村局:  0418-2866334

  细河区农业农村局:  0418-3965633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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