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黑土地有机质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6-09-07 浏览量:7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王雪滨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新县、彰武县农业农村局:

  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6年黑土地有机质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农田〔2026〕259号)部署要求,现将开展黑土地有机质提升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实施周期。本次实施的中央黑土地有机质提升项目和省级黑土地堆沤肥还田项目,应当在集中连片分布的黑土地同一地块连续实施3年(可适当兼顾周边耕地)。

  (二)项目实施方式。项目资金采取提级管理、统采分签的方式开展。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项目县遴选,确定项目县任务面积和资金额度,项目资金拨付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框架入围供应商名单。项目县在名单中择优就近就地选择生产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售后服务好、质优价廉的供应商,合理分配供应商任务并组织做好粪肥还田任务,确保质量和数量“双达标”。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完成县级自验和市级验收后,将验收资料报至省农业农村厅及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并申请拨付尾款至供应商。

  (三)项目实施目标。通过连续3年治理,项目区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增加3%以上;因地制宜实施土壤障碍因子消减的地区,酸化等障碍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亩均粮食产能得到有效提升。同时以实施项目为抓手,加大政策解读、技术推广、模式集成、培训指导、典型引领,辐射带动科学施肥、秸秆还田、畜禽粪肥还田等措施在项目县内广泛应用,每年实现县域内黑土地全覆盖,确保黑土地质量有提升、产能可持续。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申报基础条件。一是具备耕地资源条件。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黑土地数量、分布及质量状况为基础,选择黑土地面积大于10万亩且耕地面积大于30万亩的县;在已竣工验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内,实施黑土地有机质提升项目。项目县要明确实施区域并推进集中连片实施,每个实施区域应相对集中连片且面积不少于1万亩。二是具备农机作业能力。大型农机具综合配套较强,农机动力较为充足,具备承担项目实施所需的农机装备作业能力。三是具备专业队伍能力。县级土肥、栽培等农技推广队伍健全,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乡镇有完善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和组织能力。

  (二)技术模式成熟。当地农民有还田秸秆、施用有机肥、粮豆轮作等传统,有相对成熟的绿色生产技术模式,生产组织规模化程度高,辐射推广力度较大,能够实现每年县域内黑土实施科学施肥、秸秆还田或畜禽粪肥还田等措施全覆盖。

  (三)地方政府重视。县级人民政府黑土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积极性高,能统筹相关政策项目协同推进项目实施。能按时完成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高标准农田年度建设等项目任务,推动项目资金“应拨尽拨”。近3年各类审计、检查、监督中未发现实施以往年度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涉农项目存在严重问题。

  三、项目申报程序

  (一)县级申报。符合条件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向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每个县不能同时申报中央黑土地有机质提升项目和省级黑土地堆沤肥还田项目。

  (二)市级推荐。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对县级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必要时开展专家论证、实地调研踏勘,形成推荐名单,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

  (三)省级遴选。省农业农村厅采取现场答辩、专家论证、公示等方式,确定项目县名单,明确项目县任务规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实施有机质提升项目是保护黑土资源、提升耕地质量、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重要举措。具备申报黑土地有机质提升项目条件的阜新县和彰武县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黑土地有机质提升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严格对照申报条件和程序要求,统筹推进、提前谋划,高质量做好黑土地有机质提升项目的谋划储备、项目申报及后续建设工作。坚决杜绝“重申报、轻实施”,确保项目报得准、建得实、见实效。

  (二)按时报送申请材料。请阜新县和彰武县结合本县耕地、黑土地、高标准农田分布及建设需求情况,本着自愿申报原则,于9月9日中午前完成《2026年黑土地有机质提升项目申报书》和《2026年黑土地有机质提升项目申报县情况表》填报工作,盖章后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科。不申报的本周期黑土地有机质提升项目的县要在9月9日前填报《2026年黑土地有机质提升项目申报县情况表》,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意见一栏如实填写“经研究,**县不申报2026年黑土地有机质提升项目”,经县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三)提高申请材料的精准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申报材料纸质版文件,包括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请报告、2026年黑土地有机质提升项目申报书、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佐证材料等,一式五份,同时将申报材料PDF版和电子文档发送电子邮箱。

  联系人:史晓婧     

  电 话:18041810504

  邮 箱:fxnyncjntk@163.com

 

  附件: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6年黑土地有机质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6年黑土地有机质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黑土地有机质提升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建〔2026〕13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开展2026年黑土地有机质提升项目(中央黑土地有机质提升项目和省级黑土地堆沤肥还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任务规模。2026年,中央财政支持实施黑土地有机质提升项目面积62万亩以上;省财政支持实施黑土地堆沤肥还田项目面积100万亩以上。

  (二)实施范围。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黑土地数量、分布及质量状况为基础,选择黑土地面积大于10万亩且耕地面积大于30万亩的县;在已竣工验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内,实施黑土地有机质提升项目。项目县要明确实施区域并推进集中连片实施,每个实施区域应相对集中连片且面积不少于1万亩。

  (三)实施周期。2026年起实施的中央黑土地有机质提升项目和省级黑土地堆沤肥还田项目,应当在集中连片分布的黑土地同一地块连续实施3年(可适当兼顾周边耕地)。

  (四)实施方式。项目资金采取提级管理、统采分签的方式开展。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项目县遴选,确定项目县任务面积和资金额度,项目资金拨付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框架入围供应商名单。项目县在名单中择优就近就地选择生产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售后服务好、质优价廉的供应商,合理分配供应商任务并组织做好粪肥还田任务,确保质量和数量“双达标”。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完成县级自验和市级验收后,将验收资料报至省农业农村厅及省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并申请拨付尾款至供应商。

  (五)治理目标。通过连续3年治理,项目区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增加3%以上;因地制宜实施土壤障碍因子消减的地区,酸化等障碍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亩均粮食产能得到有效提升。

  (六)辐射推广。以实施项目为抓手,加大政策解读、技术推广、模式集成、培训指导、典型引领,辐射带动科学施肥、秸秆还田、畜禽粪肥还田等措施在项目县内广泛应用,每年实现县域内黑土地全覆盖,确保黑土地质量有提升、产能可持续。

  二、主要支持内容

  支持集成推广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技术模式,促进粪肥就地就近、轻简化还田,增加黑土地土壤有机质含量,通过实施深松、深翻等加厚耕作层;要在实施黑土地有机质提升项目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农户自主开展粪肥堆沤还田,粪肥堆沤还田施用量每亩应在1m3以上,有条件的地区要提高施用量;在辽东丘陵等局部酸化明显区域,采取土壤酸化防治措施,实现控酸、治酸。

  三、申报条件

  (一)基础条件突出。大型农机具综合配套较强,农机动力较为充足,具备承担项目实施所需的农机装备作业能力。县级土肥、栽培等农技推广队伍健全,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60%;乡镇有完善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和组织能力。

  (二)技术模式成熟。当地农民有还田秸秆、施用有机肥、粮豆轮作等传统,有相对成熟的绿色生产技术模式,生产组织规模化程度高,辐射推广力度较大,能够实现每年县域内黑土实施科学施肥、秸秆还田或畜禽粪肥还田等措施全覆盖。

  (三)地方政府重视。县级人民政府黑土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积极性高,能统筹相关政策项目协同推进项目实施。能按时完成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高标准农田年度建设等项目任务,推动项目资金“应拨。近3年各类审计、检查、监督中未发现实施以往年度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涉农项目存在严重问题。

  四、申报程序

  (一)县级申报。符合条件的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向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每个县不能同时申报中央黑土地有机质提升项目和省级黑土地堆沤肥还田项目。

  (二)市级推荐。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对县级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必要时开展专家论证、实地调研踏勘,形成推荐名单,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

  (三)省级遴选。省农业农村厅采取现场答辩、专家论证、公示等方式,确定项目县名单,明确项目县任务规模。

  五、有关要求

  (一)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应于9月10日前组织完成县级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和申报县推荐工作。

  (二)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申报材料纸质件(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推荐报告;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请报告、2026年黑土地有机质提升项目申报书、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佐证材料等)、一式五份,同时将申报材料PDF版和电子文档发送电子邮箱。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农田建设管理处栾云云,电话:024-23447607,电子邮箱:lnntjsglc@163.com;

  省耕地质量和农田工程监督保护中心何畅,电话:024-86124561,电子邮箱:lntftrk@126.com,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香炉山路5号。

 

  附件:1.全省黑土地面积大于10万亩县(市、区)名单 

     2. 2026年黑土地有机质提升项目申报书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8月28日


附件1

 

全省黑土地面积大于10万亩县(市、区)名单(45个)

 

  沈 阳(8):苏家屯区、浑南区、沈北新区、于洪区、辽中区、康平县、法库县、新民市

  大 连(3):普兰店区、瓦房店市、庄河市

  鞍 山(3):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海城市

  抚 顺(3):抚顺县、新宾满族自治县、清原满族自治县

  本 溪(2):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

  丹 东(3):宽甸满族自治县、东港市、凤城市

  锦 州(3):黑山县、凌海市、北镇市

  营 口(2):盖州市、大石桥市

  阜 新(2):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彰武县

  辽 阳(4):文圣区、太子河区、辽阳县、灯塔市

  盘 锦(3):兴隆台区、大洼区、盘山县

  铁 岭(5):清河区、铁岭县、西丰县、昌图县、开原市

  葫芦岛(4):南票区、绥中县、建昌县、兴城市


附件2

 

2026年黑土地有机质提升项目申报书

 

  (中央黑土地有机质提升项目□   省级黑土地堆沤肥还田项目□)




 申报单位:**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盖章)

申报时间:2026年**月


  一、基本情况

  包括: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财政状况;气候、水等自然资源状况;黑土耕地分布情况、存在主要问题;粮食产量、农机装备及农机化率、有机肥资源等农业生产条件状况。

  二、创建基础

  包括:现有工作条件、技术储备、人员队伍等情况。

  已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县应说明任务及资金拨付进度,以及近3年各类审计、检查、监督中发现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涉农项目存在问题和整改情况。

  三、实施方案

  包括:2026年及3年主要目标(项目区土壤有机含量增量、耕地质量等级程度、土壤障碍因子消减预期、亩均粮食产能等),主要实施内容(培育肥沃耕作层、防治土壤酸化),实施区域、实施规模、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技术模式、技术措施进度安排等。

  四、效益分析

  包括:2026年度、连续实施3年的社会、生态和经济效益。

  五、保障措施

  包括:组织领导、政策支持、机制创新、技术支撑、资金保障和监督管理等。

 

  附表:2026年黑土地有机质提升项目申报县情况表


附表

2026年黑土地有机质提升项目申报县情况表

  (中央黑土地有机质提升项目□   省级黑土地堆沤肥还田项目□)

            市          县(市、区)

基本情况

人口(万人)

 

农业产值(亿元)

 

农业产值所占比例(%)

 

农业产业

情况

耕地面积

旱田面积(万亩)

 

水田面积(万亩)

 

 年均粮食播种

万亩

 

年均秸秆还田

万亩

 

年均深耕或深松整地

万亩

 

年均免耕播种面积

万亩

 

已竣工验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万亩

 

黑土地面积

万亩

 

已竣工验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与黑土地套合面积

万亩

 

有机肥资源

畜禽粪便资源量(万吨)

 

农作物秸秆产量(万吨)

 

品牌认证

三品一标(个)

 

其他(个)

 

品牌产品种植

万亩

 

农技推广队伍建设

总人数(人)

 

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人)

 

项目拟实施

内容

拟实施项目总面积

万亩

 

其中,集中连片实施项目:

区域1(区域位置)

万亩


区域2(区域位置)

万亩


区域3(区域位置)

万亩


………………

………………

………………

………………

………………

………………

技术模式1

(名称、主要内容)

万亩

 

技术模式2

(名称、主要内容)

万亩

 

技术模式3

(名称、主要内容)

万亩

 

………………

………………

………………

………………

………………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此申请。

   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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