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4-26 浏览量:224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岳怡静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李敬岩代表:
全面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委关于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有关要求,坚持深入实施党建引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收入新突破三年行动,全面实现经济收入稳中有升,经营收入突破提升。
一、村集体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一)经济收入情况
阜新市辖65个乡镇,619个行政村。2023年,全市619个村因地制宜实施主导产业和经营项目,全面消灭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空壳村。5万元以下1个村,占比0.2%;5万元以上村618个,占比99.8%。其中:5-10万元37个村,占比6%;10-20万元174个村,占比28%;20-30万元149个村,占比24%;30-50万元119个村,占比19%;50-100万元98个村,占比16%;100-200万元30个村,占比5%;200万元以上11个村,占比2%(细河区四合镇黄家沟村603.4、彰武县章古台镇清泉村360.58、老河土镇梅力板村325.63、彰武镇前郑家村303.56、阜新县于寺镇官营子村279.78、老河土镇东老河土村256.18、阜新县城区街道东关村251.61、海州区韩家店镇民主村253.7、阜新县伊吗图镇艾友营子村233.49、塔营子镇莫古土村232.41、新邱区长营子镇阿金歹村204)。阜新市细河区四合镇黄家沟村集体经济收入603.40万元,位列全市所有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之首。
(二)经营收入情况
按照《关于印发<阜新市党建引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新突破三年行动指导意见(2023-2025年)>的通知》(阜农领办[2023]9号)文件任务要求,到2023年底,全市619个村基本消灭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收入空壳村,经营收入突破5万元的村占比达到70%以上,其中:10万元以上的村占比达到50%以上。20万元以上的村数量达80个以上,50万元以上的村数量达到20个以上,年度任务现已全面完成。
2023年,全市绝大部分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收入照比去年明显提升。619个行政村集体经济经营收入5万元以下90个村,占比15%;5万元以上村529个,占比85%,超额完成年初任务15个百分点。其中:5-10万元312个村,占比50%;10-20万元132个村,占比21%;20-30万元40个村,占比7%;30-50万元22个村,占比3.6%;50-100万元14个村,占比2.3%;100-200万元8个村,占比1.3%;200万元以上1个村,占比0.2%。阜新市细河区四合镇黄家沟村集体经济经营收入480.5万元,位列全市所有行政村集体经济经营收入之首。
(三)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情况
2019年以来,阜新市连续五年共确定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256个(2019年69个、2020年68个、2021年35个、2022年37个,2023年26个,2024年21个),占全市村级总数的41.4%。其中:阜蒙县135个、彰武县86个、海州区8个、细河区5个、太平区7个、新邱区6个、清河门区9个。2023年,26个中央资金扶持项目全部开工运行,整体工作进展连续三个月省厅通报均排全省第一,遥遥领先省内其他城市。向上争取2024年利用中央财政资金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21个。其中:阜新县15个,彰武县6个。接续指导两县严格按照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有关要求,严格落实“三公示一公告”制度,保证储备项目数量与质量。
二、具体举措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根本
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以县级党委、政府为主体,压实镇村责任,形成县级主导、乡镇落实、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做好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
抓住新一轮扶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有利契机,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加大对县(区)发展集体经济工作指导力度,积极探索多种经营,进一步完善村集体经济发展规划,逐村理清思路,拓宽发展渠道,指导各村发展特色产业,探索产、供、销新路子、新途径,依靠产业办企业,延伸产业链,健全村集体经济经营运行机制,发挥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资产、开发资源、发展经济、服务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有序开展2025年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储备。
(三)加强监管促进规范运营
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三资”及财务管理、经营活动的监管,加大对全市农村集体资产专项整治工作进度、问题整改情况的检查和督导力度。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定期将各项经济往来、费用开支、资产负债、债权债务、财务计划、承包合同、分配方案等进行公示公开,自觉接受监督,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实现规范化管理。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拓宽农村资产增值空间。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最大限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和产出率,发展壮大农村新型集体经济。截至目前,全市通过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管平台发布信息47宗,完成交易25宗,成交总金额590余万,助力村集体增收67万余元,交易量和成交金额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13%和164%。坚持实现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为全市乡村振兴注入新动力与新活力。
(四)探索集体经济特色模式
探索适宜有效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鼓励全市619个行政村因地制宜确定主导产业和经营模式。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盘活集体固定资产,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多元化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逐步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带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实现村集体增收和农民致富双赢目标。
三、下步举措
(一)创新集体经济发展形式
持续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善建章建制,健全资产管理监督机制,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行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拓宽农村资产增值空间。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最大限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和产出率,发展壮大农村新型集体经济。
(二)发挥政策资金扶持作用
扎实做好2023年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开工建设,牵头负责对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进行定期调度和指导服务,不断提升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能力。抓住新一轮扶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有利契机,用好用足财政资金,推动村级集体经济从“有没有”向“强不强”提升转变。有序开展2024年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储备,积极向上争取扶持村数20个。
(三)探索集体经济特色模式
探索适宜有效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鼓励全市619个行政村因地制宜确定主导产业和经营模式。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盘活集体固定资产,实现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多元化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逐步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带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实现村集体增收和农民致富双赢目标。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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