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新市境内主要河流流域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4-04-23 浏览量:121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岳怡静 文字大小:

  一、总体要求

《关于印发阜新市境内主要河流流域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以河流两岸村屯和耕地为重点,推进农业生产减肥减药、养殖粪污有效处理垃圾定点存放定期转运定向处理、水土流失有效遏制,实现全市6条主要河流水质持续改善,国控断面总氮浓度实现负增长或控制在市定具体标准以下达到省考核标准。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

  (二)坚持统筹谋划、突出重点。

  (三)坚持集中连片、整体推进。

  (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治理。

  (五)坚持绿色发展、生态环保。

  三、目标任务及实施范围

  (一)目标任务

  使7个国控断面内耕地化肥使用量年可减少827.5吨,农药使用量年减少10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配方肥、缓控释肥使用率达到80%以上。根瘤菌剂推广面积达到8万亩,建设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2.5万亩。培育壮大大中型服务组织10个以上,鼓励社会化服务组织增施腐熟农家肥,年消化利用畜禽粪污13万吨。

  (二)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包括我市境内绕阳河、东沙河、养息牧河、柳河、新开河、细河共6条河流流域内的村屯和耕地,集中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其中上述河流7个国控断面上游15公里、河道管理范围以外两侧(或单侧)宽1公里范围内为重点整治区域,涉及16个乡镇,51个行政村,耕地面积16.55万亩。

  四、重点任务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三)百万亩农业单产提升示范工程

  (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工程

  (五)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项整治示范工程

  (六)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强化要素整合。

  (三)强化监测评估。

  (四)强化评价考核。

  (五)强化宣传引导。

 

  解读人:王丽维

  解读单位: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418-2116508

   阜农发〔2024〕24号关于印发阜新市境内主要河流流域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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