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5-07 浏览量:330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岳怡静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为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落实工作,稳定农民种植收益,促进粮食生产,2024年5月6日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阜新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补贴对象
原则上为全市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国有农场职工是否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由各县政府确定。
二、补贴依据
可根据以下三种情况由各县政府确定:一是已重新签订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可依据新签订的家庭土地承包合同中的确权面积、实测面积或原承包面积作为补贴依据;二是未重新签订家庭土地承包合同的,可按照第二轮家庭土地承包合同面积作为补贴依据;三是未实行家庭承包的,可以村台账为依据向农民发放补贴资金。
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机动地、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
由县(区)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面积测算确定,实行全县统一标准。
四、资金发放方式和时间
补贴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发放系统对农民发放。2024年6月25日前将补贴资金打入农民的银行卡(存折)中。
五、补贴公示方式
在补贴数据汇总上报前,要对补贴对象、分户补贴面积等进行第一次公示,补贴资金发放时需对补贴标准、分户补贴金额等进行第二次公示,每个自然村公示地点不得少于5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
解读人:王若溪
解读单位: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418-3391599
主办单位: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海州区西环路77号 邮编:123000 Email:fxnw2822337@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0202000065号 辽ICP备2021000644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36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822337 网站举报邮箱:fxsnync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