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9-09 浏览量:279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岳怡静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加强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工程质量监管,提高农田建设质量和水平,保证高标准农田投资效益,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辽农办田发〔2024〕475号)要求,结合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核查工作,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对2019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进行“回头看”和问题专项整治,现将《阜新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9日
阜新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工程质量,全面提升农田建设质量和水平,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在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排查整改和省级飞检的基础上,结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及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和阜新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核查工作,开展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围绕进一步夯实国家粮食安全根基,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这一目标,突出问题导向,坚持质量第一、量质并举,采取过硬措施,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聚焦2019年以来立项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通过自查自纠、核查检查、督导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清查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数量、摸查田间水利设施工程质量、核查设计不合理、监理走过场、资金拨付不及时、管护不到位等问题;摸清农田水利设施底数,剖析问题原因,落实主体责任,明确整治措施;强化质量监管,加快整改进度,边核查边整改;建立长效机制,有效化解工程质量存量问题,坚决遏制工程质量新增问题,杜绝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事件,有力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
二、整治内容
(一)田间水利设施工程质量问题。摸查整治田间水利工程及配套设施存在的质量不达标、不合格,以及群众反映不通电、不通水、不能用等突出问题。主要包括:各类工程设施、设备数量与设计不一致问题;农用井、泵房、节水灌溉等水源工程设施不通电、有井无泵、有井无水等问题;田间道路、塘坝、蓄水池、灌排沟渠管道、农桥、涵洞、过水路面、出水栓、农田防护工程等水利设施质量不达标、材料不合格等问题;变压器等配套电力设施建后不通电、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水泵、柴油发电机组数量不符合设计、设备存放不规范、损毁等问题。
(二)项目设计和监理问题。摸查整治勘察设计不到现场、凭空设计,未广泛征求和吸收项目区群众、村级组织意见等导致的设计方案与生产需求不相符、建后不好用等问题;初步设计缺少总体设计图、工程具体设施分布图、重要单体工程图等问题。摸查整治监理走形式、监理日志造假、监理签名代签、未按规定对隐蔽工程开展旁站巡视、未开展工程质量平行检验、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等问题。
(三)项目资金拨付使用问题。摸查整治资金未按项目进度支付,以拨代支、截留套取、挤占挪用资金,不按规定招投标,或以审减、结余等名目变相挤占挪用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以及因资金支付不到位导致的项目超期未完工、超期未竣工验收、建成设施不能移交、拖欠工程款导致的上访事件等问题。
(四)项目工程设施管护问题。摸查整治项目管护主体未落实,管护资金保障不足,管护责任未压实或不明确;日常管护巡查不到位,工程设施维护不及时、用不上,田间水利灌排沟渠淤塞,农桥、农涵等建筑物损毁未修复,配套电力设施丢失被偷窃等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9月上旬)。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细化制定市级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核查工作成立市级核查组,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全市质量核查工作。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落实质量监管主体责任,制定县级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主动向本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开展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以及核查工作情况,按照开展质量核查工作的要求填报核查工作表,组织专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配合市核查组开展现场核查工作。
(二)自查自纠(9月至10月)。各县(区)要对照2019年以来高标准农田项目清单,结合市级质量核查工作、往年排查和省级飞检结果,针对此次专项整治内容,实地摸查每一个项目和每一项设施存在的问题,逐项目、逐设施建立问题台账。要根据国家审计署关于提供2019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设施点、线、面矢量数据的要求,逐个项目制作工程设施矢量数据,推动将项目空间位置、质量状况同步上图入库。
(三)质量核查(9月6日至9月30日)。市农业农村局组建核查工作组,对2019年以来阜新县、彰武县、海州区、细河区、新邱区、清河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进行全面核查,核查方式为现场检查结合听取汇报,现场检查工作根据2019年以来项目建设进展和近期各县(区)上报的清查整治专项行动自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开展,督促县(区)尽快完成清查整治、群腐以及核查期间发现的问题整改。配合省农业农村厅对2022-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的省级飞检,重点是项目工程质量情况,从严查处偷工减料、质量未达标等质量问题,同时按照10%的比例抽查2021年立项项目飞检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四)督导整改(9月至12月)。市农业农村局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暨督导调研组,将根据核查和县(区)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情况,对各县(区)开展实地督导调研,推动问题整改。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根据历史问题、核查发现问题、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形成问题台账,组织落实整改责任,分类施策,对账销号。对在建工程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一律停工整改,整改到位后再开展后续施工。对已竣工验收项目发现的问题,可立行立改的应立即整改到位;对确需长期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责任单位、责任人,逐步整改到位。
(五)总结通报(11月-12月)。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县(区)要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市局汇报,市局将通报各县(区)存在的问题,将整治工作情况与年度任务和资金分配挂钩。对问题严重、性质恶劣的工程项目,视情况进行公开通报或者系统内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效,市农业农村局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研究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等。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2019年以来项目工程质量核查,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具体负责本区域自查自纠、摸查整治工作,实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县(区)整治结果签字负责制。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摸排问题,提高整改实效。各县(区)要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请于9月14日下班前将方案和专项整治联络员名单报市农业农村局。
(二)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要畅通群众反映渠道,建立和用好农田建设监督服务电话、农田建设随手拍等监督手段,发动和引导社会力量、群众等反映问题线索。要建立舆情应对机制,对舆情反映的问题快速反应,第一时间发声,组织力量核实,公开处置结果,及时消除影响。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和管控舆情发展,协调有关媒体 加大正面宣传力度,为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政策解读和技术培训,确保一线人员全覆盖,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区)要协同推进此次专项整治与纪检监察系统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抓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结合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积极会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开展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资金拨付使用、工程设施管护等方面问题整治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责问责。同时,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推动健全农田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严格实行资金专户管理,保障管护经费,提升监管水平。
(四)加强信息上报。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通过全国农田建设监测监管平台及时更新整治数据,加强数据审核把关,对数据真实性负责,杜绝数据逻辑错误、与事实明显不符等问题,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市局将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展实行“每周调度、双周通报”。各县(区)要以项目为单位建立专项整治台账,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实时更新,按照调度要求每周五报送本周工作进展情况,市局将对进展明显滞后、工作把关不严的县(区)予以通报。各县(区)请结合市级核查和县级自查自纠自查形成工作报告,于11月20日前报送至市局。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区)要交流工作经验,总结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成效、典型问题,系统分析问题及原因,部署下一步工作,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针对此次专项整治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构建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监管制度,推动完善农田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体系,探索利用遥感监测、大数据等现代科学技术,建立高标准农田“天地网”一体化闭环监管架构,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制度标准、工程监督、责任落实三个体系。
附件:阜新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暨督导调研组人员名单
附件
阜新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暨督导调研组人员名单
组 长:岳永兴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玉娥 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张维广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组 员:赵志坚 市农业农村局总工程师
吴立新 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总农艺师
白 宇 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科副科长
李东升 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业工程项目建设服务部部长
隋晓舟 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植保植检站站长
于 亮 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部部长
赵海珍 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业产学研合作负责人
赵晓东 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村经济指导部负责人
张海军 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耕地与种植保护部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科,主要负责专项整治工作进展调度、报告起草、培训指导、媒体宣传等具体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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