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11-03 浏览量:75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岳怡静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2025年10月17日,阜新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福兴地镇十家子村种植大棚农户张某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在收购菜豆混装后销售,未按照法律规定开具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张某涉嫌未开具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销售菜豆。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7日内改正。10月31日,执法人员再复核时发现当事人未按照要求改正,仍没有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执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收购销售的农产品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罚款人民币二百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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