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辽宁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0-03-02 浏览量:409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白梅 文字大小: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动监办),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现将《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辽宁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畜发20204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为切实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工作,保障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区要将春防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做好春防工作组织、发动、督察、指导。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农业综合执法(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明确工作职责,做好各自工作,确保春防工作顺利开展。

二要扎实开展春防工作。今年春防集中免疫时间为31日至415,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狂犬病实施强制免疫。各县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注射,规范填写疫苗台帐和免疫档案,适时开展免疫效果评价,确保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三要统筹做好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当前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县区在组织村防疫员实施免疫注射时,要督促其做好个人防护,不与养殖户近距离接触、交流。村防疫员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置。

四要健全周报告制度。春防期间,全市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二14时前各县区将前一周免疫数据等防控情况上报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每周三12时前将前一周防控情况上报省动物疫控中心和市农业农村局,确保及时了解和掌握防控动态,解决实际问题,总结典型经验,更好地指导春防工作。

五要强化防控督察制度。春防期间,市农业农村局将不定期对各县区春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重点督察强制免疫、疫情监测、冷链系统、检疫监督、先打后补、村防疫员队伍建设、防控责任体系建立等工作落实情况。各县区也要健全防控督察制度,及时督察防控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并督促整改,排除隐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春防结束后,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开展春防集中督察,并将督察结果通报至县区政府。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202031

 

(此件公开发布)


《转发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 辽宁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