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3-02 浏览量:643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白梅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文件出台的主要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辽宁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切实做好我市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阜新市农业农村局转发了《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辽宁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各地要统筹做好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炭疽、新城疫等重点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狂犬病的强制免疫,按照《辽宁省养犬管理规定》执行。切实做好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防疫工作,保障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要将春防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做好春防工作组织、发动、督察、指导。二要扎实开展春防工作。今年春防集中免疫时间为3月1日至4月15日,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狂犬病实施强制免疫。三要统筹做好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当前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县区在组织村防疫员实施免疫注射时,要督促其做好个人防护,不与养殖户近距离接触、交流。四要健全周报告制度。春防期间,全市实行周报告制度,确保及时了解和掌握防控动态,解决实际问题,总结典型经验,更好地指导春防工作。五要强化防控督察制度。春防结束后,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开展春防集中督察,并将督察结果通报至县区政府。
《转发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辽宁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农发〔2020〕19号
主办单位: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西环路5号 邮编:123000 Email:fxnw2822337@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0202000065号
辽ICP备2021000644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36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822337 网站举报邮箱:fxsnync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