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19-01-31 浏览量:148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白梅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农发局:
为巩固设施农业建设成果,维护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设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积极宣传火灾、大风、暴雪、低温冻害对设施农业生产安全的影响,制定切实有效的宣传方案,加大以设施农业安全防火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印发宣传册(单),制作宣传牌、宣传板,悬挂宣传横额,播放宣传片等多种方式,开展设施农业防火、防风、防雪、防低温等知识宣传,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全市设施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加强防火安全。春节将至,各地要再次对设施温室生产用火、用电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杜绝火灾发生。要指导设施生产经营主体加强温室增温设施和用电线路维护,彻底排查用电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因用火、用电不善而引发火灾。要加大春季设施棚区巡查和管护力度,严格落实重点防范措施,避免火灾发生。要针对春节期间节庆活动,火灾隐患多的特点,注意防范火灾发生。要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建立防火灭火队伍,实行昼夜巡视,并做好相关的防火物资贮备。
三是做好防风、防雪、防冻安全。要组织群众做好设施农业棚体加固工作,加强稳固保温性和抗风性。加强生产管理指导,避免发生因操作不当引发风灾冻害等问题。要及早发布传达灾害性天气的预警信息,提早安排布置,降低降温、降雪、大风等灾害性天气对作物影响,避免或减少灾害损失。如遇灾害性天气并造成损失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减灾生产,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
四是加强人身财产安全防护。高度重视设施小区生产安全,加强卷帘机安全使用,引导农民在购买、维修卷帘机时选择正规厂家,并加强卷帘机安全使用培训。在日常操作时应注意安全,防止绞手、卷入、折断、卷帘越位、起火等事故发生。各地要组织设施农业小区经营主体和棚室生产户,及时发现设施棚室的安全隐患,及时组织维修和维护,防止出现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各县区农业部门要明确设施农业安全生产责任人,于2月1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联系人,陈春光;联系电话,3391599;手提电话,13941883833;邮箱,fxsnwnyk@163.com。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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