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设施农业安全生产的通知

日期: 2019-01-31 浏览量:148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白梅 文字大小:

各县区农发局:

为巩固设施农业建设成果,维护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实际,现就做好设施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宣传。积极宣传火灾大风、暴雪、低温冻害对设施农业生产安全的影响,制定切实有效的宣传方案,加大以设施农业安全防火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采取印发宣传册(单),制作宣传牌、宣传板,悬挂宣传横额,播放宣传片等多种方式,开展设施农业防火、防风、防雪、防低温等知识宣传,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全设施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加强防火安全春节将至,各地要再次对设施温室生产用火、用电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杜绝火灾发生指导设施生产经营主体加强温室增温设施和用电线路维护,彻底排查用电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因用火、用电不善而引发火灾。要加大春季设施棚区巡查和管护力度,严格落实重点防范措施,避免火灾发生。要针对春节期间节庆活动,火灾隐患多的特点,注意防范火灾发生。要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建立防火灭火队伍,实行昼夜巡视,并做好相关的防火物资贮备。

三是做好防风雪、防冻安全组织群众做好设施农业棚体加固工作,加强稳固保温性和抗风性加强生产管理指导,避免发生因操作不当引发风灾冻害等问题。要及早发布传达灾害性天气的预警信息,提早安排布置,降低降温、降雪、大风等灾害性天气对作物影响,避免或减少灾害损失。如遇灾害性天气并造成损失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减灾生产,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

四是加强人身财产安全防护。高度重视设施小区生产安全,加强卷帘机安全使用,引导农民在购买维修卷帘机选择正规厂家,并加强卷帘机安全使用培训在日常操作时应注意安全,防止绞手、卷入、折断、卷帘越位、起火等事故发生。各地要组织设施农业小区经营主体和棚室生产户,及时发现设施棚室的安全隐患,及时组织维修和维护,防止出现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各县区农业部门要明确设施农业安全生产责任人,于2月1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联系人,陈春光;联系电话,3391599;手提电话,13941883833;邮箱,fxsnwnyk@163.com。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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