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2-07 浏览量:338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白梅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目 录
第一部分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 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贯彻国家、省农业农村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相关政策规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 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承担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关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 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6、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 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 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 、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相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 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 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相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 、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15、 职能转变。
(1) 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6、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机构设置
市委农办秘书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办公室
行政审批科
农村改革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市场与信息化科)
计划财务科
乡村产业发展科(国际合作科)
种植业管理科(农药管理科)
畜牧产业发展科(渔业渔政科)
动物防疫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办公室)
兽药饲料科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
农垦科(国有资产监管科)
农机产业发展科(农机生产管理科)
农田建设管理科
科技教育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
安全监管科(政策法规科)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阜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机关
第二部分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阜新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阜新市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962.47万元;支出包括:行政单位离退休130.34万元、行政运行(农业)772.27万元、住房公积金59.86万元等支出。阜新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962.47万元。
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比上年减少85.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5.2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运行收入减少85.33万元,住房公积金收入减少3.17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收入增加3.2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减少85.33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3.17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增加3.22万元
(二)关于阜新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17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17万元。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2.25万元减少8.08万元,下降幅度为65.96%,下降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后公务用车部分上交,导致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三)阜新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22.60万元。
(四)阜新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预算为0万元。
(五)阜新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政府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车辆总计2台,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2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台;其他用车0台,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阜新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项目预算明细如下:
1、项目名称:2020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市级配套补助
项目金额:14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绩效目标:健全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体系,进一步提高全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率,大大减少病害猪流向餐桌和疫病传播。
数量指标: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头数>2000头
质量指标: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率>99%
时效指标: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全市病害猪业无害化处理季度统计报表及时拨付
成本指标:补贴标准880元/头,其中:病害猪损失800元/头,无害化处理费用80元/头
满意度指标: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满意度≥98%
2、项目名称: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市级配套资金
项目金额:15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绩效目标: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动物疫病肪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辽牧发 〔2017〕267号)文件的要求,国家在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过程中,对被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给予补偿。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及时扑灭和净化,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我省纳入国家强制扑杀补助范围的疫病种类包括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结核病、包虫病、马鼻疽和马传贫。具体为:口蹄疫:猪、牛、羊等。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流感:鸡、鸭、鹅、鸽子、鹌鹑等家禽。小反刍兽疫:羊。布病、结核病和包虫病:牛、羊等。马鼻疽和马传贫:马等。扑杀补助平均测算标准为禽15元/羽、猪 800 元/头、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 500元/只、马12000元/匹 ,其他畜禽补助测算标准参照执行。具体补助比例为:中央财政40%,省 财政30%,市财政15%,县财政15%。
数量指标:扑杀重大动物疫病动物500头(只)。
质量指标:补助标准达标率100%。
时效指标:补助经费及时发放率100%。
成本指标:市财政扑杀补助标准为禽2.25元/羽、猪 120元/头、奶牛900元/头、肉牛450元/头、羊 75元/只、马1800元/匹 ,其他畜禽补助测算标准参照执行。
社会效益指标:重大动物疫病扑灭和净化率100%,保障全市畜牧业健康有序发展。
满意度指标:扑杀动物的所有者满意度>>95%。
3、项目名称:2020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经费
项目金额:25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绩效目标:保障全市农产品的供给安全以及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
数量指标:依据农业部农办财[2016]号文件,定量检测农产品样品200个批次
质量指标:准确率100%
时效指标:每季度完成50批次
成本指标:委托检测费22.6万元,其他相关支出2.4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全市农产品的供给安全以及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
满意度指标:保障全市农产品的供给安全以及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
4、项目名称:2020年阜新市农产品各类对外推介参展经费
项目金额:25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绩效目标:引导阜新农产品产销联盟加强域内外流通体系建设,扩大外销规模,叫响“阜新品牌”。
数量指标:销售额≥1000万元
质量指标:特色产品推介率≥80%
时效指标:应季生鲜产品推广率≥70%
社会效益指标:受益企业数≥50户
满意度指标:受益企业满意度≥80%
5、项目名称: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配套资金
项目金额:626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绩效目标:新建高标准农田27.8万亩,通过项目建设,有效改善项目区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提升耕地质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所有项目初设报告评审工作,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数量指标:新建高标准农田27.8万亩
质量指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95%
时效指标:按批复的工程建设进度施工建设
成本指标:支出投资≤100%
社会效益指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逐步提升
生态效益指标:耕地质量逐步提升
可持续影响指标:农业种植结构进一步优化
满意度指标:受益群众满意率≥80%
计划管理指标: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达标率≥80%
资金管理指标:财政投资支付率≥65%;总投资完成率≥65%
项目管理指标:项目开工率≥80%;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10%
监督检查指标:审计、督察、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0
6、项目名称:2020年补充农口部门涉农项目办公经费
项目金额:34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绩效目标: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安排的其他各类市本级财政应保障的涉农支出,保证各项支农政策落地生效。
数量指标:保障项目数>3个
质量指标:项目实施率100%
成本指标:34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国家、省市各类支农政策落地生效
满意度指标:县区、部门满意度>85%
7、项目名称:2020年涉农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经费
项目金额:4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绩效目标: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财[2019]179号)等国家和省相关文件要求,对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项目安排的市级检查验收及开展绩效评价等所需必要经费。
数量指标:项目数量>2个
质量指标:确保项目符合上级实施要求
成本指标:40万元
及时性指标:根据进度及时拨付
社会效益指标:项目实施后发挥应有的政策效益
8、项目名称:2020年涉农应急性支出
项目金额:145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绩效目标: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安排的其他各类市本级财政应保障的涉农支出,保证各项支农政策落地生效。
数量指标:保障项目数>3个
质量指标:项目实施率100%
成本指标:145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保障国家、省市各类支农政策落地生效
满意度指标:县区、部门满意度>85%
9、项目名称:2020年市本级抗旱资金
项目金额:5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和指标:绩效目标:保障我市抗旱工作的顺利开展。
数量指标:《抗旱保春耕技术明白卡》印制发放数量>30万张。
质量指标:《抗旱保春耕技术明白卡》发放到户率>98%。
时效指标:《抗旱保春耕技术明白卡》在春耕前及时发放到农户。
成本指标:印制成本<0.2元/张。
社会效益指标:广泛宣传抗旱作物品种及种植技术要点,指导农民适时春播,减少旱灾损失。
满意度指标:农户满意度≥9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主办单位: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西环路5号 邮编:123000 Email:fxnw2822337@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90202000065号 辽ICP备2021000644号 网站标识码:2109000036
建议使用1440*768分辨率 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网站监督举报热线:0418-2822337 网站举报邮箱:fxsnync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