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 2022-10-12 浏览量:159 来源:阜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责任编辑:李艳 文字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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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1、依法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受理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种畜禽、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政等方面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承担上述领域市辖区的执法检查和重大跨区域违法行为的立案调查工作。

  2、承担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负责组织查处本市内跨县( 区)和具有全市影响的复查案件。

  3、具体组织实施由法律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专项整治行动。

  4、承接上级部门交办或相关部门移送的涉农案件。

  5、协调处置农业行业领域突发事件的预警评估、风险排查、应急演练工作。

  6、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执法权以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辽宁省阜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第二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636.4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07.52万元,占收入总计的95.4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7.5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28.91万元,占收入总计的4.54%。主要是部分项目资金上年末未支出等。

  因为2020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新成立,2020年末决算报表与市农业农村局合并报表,因此2021年执法队决算数无法与上年比对。

  (二)支出总计636.4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04.0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94.91%。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9.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51万元。

  2.项目支出32.3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5.09%。主要包括执法监管、伤残补助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因为2020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新成立,2020年末决算报表与市农业农村局合并报表,因此2021年执法队决算数无法与上年比对。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3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4.06万元,项目支出32.37万元。因为2020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新成立,2020年末决算报表与市农业农村局合并报表,因此2021年执法队决算数无法与上年比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6.4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万元,占0.35%;农林水支出592.67万元,占93.12%;住房保障支出41.57万元,占6.53%。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44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取暖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1.76万元。主要执法队伤残人员的伤残补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3.5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伤残补助按照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阜新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提高相应的发放标准。

  2.农林水支出592.67万元,具体包括: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562.06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及商品和服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下派干部补助和参公人员绩效。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30.61万元。主要是阜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执法监管费用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41.57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41.57万元。主要是单位负担职工住房公积金部分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59元,因为2020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新成立,2020年末决算报表与市农业农村局合并报表,因此2021年市农业执法队决算数无法与上年比对。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9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维修、保险费用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4.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0.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保障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33.5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阜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运行经费支出562.06万元,因为2020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新成立,年末决算报表与农业农村局合并报表,因此2021年执法队决算数无法与上年比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阜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阜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车辆1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1个,涉及资金30.61万元(执法监管办案经费),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6.7分。

  (2)部门评价情况。我部门组织执法监管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30.61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执法监管办案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61万元,执行数为30.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产出指标:执法保障设施建设和设备采购; 执执法培训、执法宣传、执法检测及有毒有害处置、防护物资购置、农资市场监管、农产品质量监管均完成预定指标;二是效益指标: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1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120余台(次);立案16起,通过常规检查和专项整治,成效显著,违法违规线索明显少于去年,各类涉农案件数量明显降低。三是满意度指标,农业执法结案率100%,投诉举报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执法队伍刚组建,执法人员严重短缺、执法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业务工作衔接不顺畅。下一步改进措施:按照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积极争取政策支撑,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和衔接。2021年,执法队一直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树立“敬业为农、优质服务、文明执法、廉洁高效”形象为目标,以公正执法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重点,以农民群众满意度为根本标准,扎实开展工作。有效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部门行政管理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农业行政执法主体地位得到明显提升,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对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一致好评。

  通过绩效自评发现预算项目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预算执行的进度和效率有待加强。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强化对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工作认识,不拖延,及时完成对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的各项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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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辽宁省阜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辽宁省阜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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