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农业行政执法责任清单和追责情形

日期: 2022-11-25 浏览量:231 来源:阜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责任编辑:白梅 文字大小:

一、责任事项

1.立案环节责任:依法受理、及时初查核实,行政负责人审批立案与否。

2.调查环节责任:依法调查、查明事实、客观全面合法收集证据。

3.审查环节责任:依法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4.告知环节责任:依法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内容理由和依据以及享有的权利。

5.决定环节责任:依法做出处罚决定。

6.送达环节责任:依法按规定向当事人送达文书。

7.执行环节责任:依法督促当事人履行处罚事项。

8.其他。

二、追责情形

1.没有依据随意到企业、市场检查的;

2.没有法律或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

3.未按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的;

4.指派不具备法定资格的人员实施执法活动的;

5.擅自收取罚款的;

6.对当事人进行罚款、没收财物等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

7.依法应当移送未移送的;

8.超管辖范围检查和处罚的;

9.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10.其他违反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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