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9-22 浏览量:253 来源:- 责任编辑:-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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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贯彻国家、省农业农村有关法律法规,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相关政策规定。
2、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3、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承担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关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相关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承担农业投资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2、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3、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相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14、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16、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机构设置
市委农办秘书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办公室
行政审批科
农村改革科(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市场与信息化科)
计划财务科
乡村产业发展科(国际合作科)
种植业管理科(农药管理科)
畜牧产业发展科(渔业渔政科)
动物防疫科(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办公室)
兽药饲料科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
农垦科(国有资产监管科)
农机产业发展科(农机生产管理科)
农田建设管理科
科技教育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
安全监管科(政策法规科)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
阜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阜新市农业农村局部门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辽宁省阜新市农业农村局本级
2. 辽宁省阜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665.0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665.0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65.0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1.26万元,增长0.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招聘考入新增人员、调入人员的变动及项目收入的变化。
(二)支出总计2665.0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152.6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0.77%。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43.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5.98万元。
2.项目支出512.41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9.23%。主要包括农业结构调整补贴、农村合作经济、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农田建设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1.26万元,增长0.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招聘考入新增人员、调入人员的变动及项目支出的变化。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6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2.67万元,项目支出512.4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26万元,增长0.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招聘考入新增人员、调入人员的变动及项目支出的变化。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80.04%,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5.3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5.0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98万元,占12.50%;农林水支出2182.91万元,占81.9%;住房保障支出149.19万元,占5.6%;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98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92.75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取暖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99.8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离休有人员死亡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6.42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2.4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52.16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死亡的丧葬费及抚恤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19.25万元。主要是我局伤残人员的伤残补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3.6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伤残补助按照阜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阜新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提高相应的发放标准。
2.农林水支出2182.91万元,具体包括: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1670.5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及商品和服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47.9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我局有新考入、调入人员和年初部分人员工资升级升档,经费增加。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6.67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采购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结构调整补贴(项)8万元。主要是委托业务费。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39万元。主要是其他对企业的补助。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63.02万元。主要是花生节、丰收节、沈阳农博会等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372.28万元。主要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评审等经费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督(项)13.44万元。主要是阜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相关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149.19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149.19万元。主要是单位负担职工住房公积金部分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9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9.15%,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制定了低预算标准并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能够不使用公车的不用,需要用的时候尽量整合下乡的科室共同乘车,节约“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9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2022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22年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同。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2022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同。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91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完成全年预算的69.15%,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按照预算安排支出,能够不使用公车的不用,需要用的时候尽量整合下乡的科室共同乘车,节约“三公”经费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上年减少10.23万元,降低67.57%,主要是我局出台相关制度,整合下乡的科室共同乘车等原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维修、保险费用等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52.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06.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45.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5.9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7.93万元,降低5.15%,主要原因是积极压缩行政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0.0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70.04%;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主要是保证办公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9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9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14039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4039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10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5.28分。
组织对2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480.24万元,自评平均分99.55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项目”“玉米生产者补贴”等9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14039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4039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中反映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项目等9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渔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项目”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5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提前下达2022年省动物防疫补助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36.9万元,执行数为73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玉米生产者补贴”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4316,执行数为343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4)“提前下达2022年保护性耕作+草原奖补”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5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241.9万元,执行数为5345.9万元,完成预算的85.65%。
(5)“提前下达2022年省以上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750万元,执行数为507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6)“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650万元,执行数为56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7)“提前下达2022中央动物防疫补助”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44.3万元,执行数为114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8)“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468万元,执行数为4046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9)“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配套资金”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80万元,执行数为10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 部门评价结果。
4. 财政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五部分 附件
主办单位: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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