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7-05 浏览量:311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岳怡静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供电公司:
为进一步做好农田机井供电服务工作,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村电网规划的有序衔接,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机井通电情况排查工作的通知》(辽农田〔2024〕149号要求),组织各县(区)开展高标准农田机井通电情况排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排查范围
全市标准农田项目区范围内全部农田机井。
二 、排查时间
2024 年7 月5日一11日。
三、排查内容
1. 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内机电井完工数量、在建数量,完工机电井中已通电和未通电数量等情况,以及未通电原因。
2. 重点排查2019 年以来立项项目中电力设施设备不合格、缺失、损坏后未及时修复、电力配套设施无法使用、低压线路私拉乱接、电力设备丢失、验收不及时等问题。
3. 重点排查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内机井低压电力设施运维乱收费问题。
四、工作要求
1. 认真排查,严格农田机井问题整改。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因地制宜开展排查及问题整改,要深入剖析问题原因,建立问题整改合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边查边改、立行立改、严查严改。
2. 强化协调,积极推进电力设施建设。各县(区)要强化部⻔沟通、分工协作,加快完善高标准农田项目区电力设施建设,对未通电机井且有用电需求的,要指导用户及时办理报装接电;对未验收通过的机井供电设施,要做好主动服务,督导相关责任主体加快问题整改,实现机井尽快通电。
3. 积极主动,强化供电服务保障能力。各县(区)要全力支撑和服务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建后管护,确保电力设施建成后长期发挥效益,进一步理清农田机井通电情况,规范机井灌溉用电收费,切实强化农田机井服务质效。
请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供电公司于7月11日前分别报送排查工作报告 (附件1 )和排查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及盖章版扫描件。
联系人: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石超男,18341876189
邮 箱:fxnyncjntk@163.com
国网阜新供电公司 王文龙,13188338707
邮箱:823087877@qq.com
附件:1.高标准农田机井通电情况排查工作报告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国网阜新供电公司
2024年7月5日
附件1
高标准农田机井通电情况排查工作报告
部门/单位
一、基本情况
XX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XX个县(区),已建成高标准农田XX万亩,涉及农田机井XX眼,完工数量XX眼、在建数量XX眼,完工机电井中已通电XX眼、未通电XX眼。
1.已通电机井情况(机井所在台区编号及变压器情况等)。
2.未通电机井原因(是否有通电需求,是否为柴油机发电,配套电力设施建设情况等)。
二、问题排查情况
重点排查2019年以来立项项目中电力设施设备不合格、缺失、损坏后未及时修复、电力配套设施无法使用、低压线路私拉乱接、电力设备丢失、验收不及时等问题。
三、机井灌溉收费情况
排查本单位高标准农田机井灌溉收费情况,是否存在除电费外收费情况。
四、计划建设情况
2023~2024年,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XX万亩,相关机井建设情况,配套电力设施建设情况。
五、其他事项说明
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包括水利部门、农业农村部门、供电公司等多方对接情况等。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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