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市级示范新型经营主体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4-05-21 浏览量:84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岳怡静 文字大小:

  一 总体目标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切实带动全市农民增收致富,更好的培育我市示范新型经营主体发展。2024年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开展市级示范新型经营主体评选工作,评选依据参照《阜新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选标准》《阜新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选标准》,请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按照要求组织申报。

  二 申报条件

  符合《阜新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选标准》《阜新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评选标准》要求,获得过县区级示范经营主体。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申报流程自主在“阜新市新型经营主体名录库管理系统”或手机客户端申报,县乡农经部门初审,市农业农村局终审。

申报时间:截止2024年7月15日前。

  三  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县(区)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及时组织乡镇辅导员开展系统操作培训工作,保证学透、会用,能规范指导经营主体申报。

  2.如实填报信息。各经营主体应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如实填写信息、上传资料,保证影像清晰、信息全面准确。

  3.客观公正评选。评选部门要秉持客观公正原则,认真负责,对经营主体发展情况全面打分评选。

  解读人:张迪

  解读单位: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418-2935790

   阜农发〔2024〕35号关于申报2024年度市级示范新型经营主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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