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10-21 浏览量:48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岳怡静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彰武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2024年度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农〔2024〕119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制定了《2023-2024年度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阜新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规模种植主体提升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水平,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2023-2024年度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辽农农〔2024〕1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围绕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突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这一关键,通过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支持种植主体优化组织方式、应用先进技术,充分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努力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将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更好引领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粮油作物生产能力不断提升。
二、支持内容
(一)支持区域。市级将阜新县、彰武县纳入实施范围。
(二)支持作物。以产能提升最迫切、单产提升潜力最大的玉米和大豆为重点,兼顾水稻、花生等粮油作物。县级在确定本区域支持作物时,应明确优先序,优先支持玉米、大豆,其次是水稻、花生,然后考虑其他作物。
(三)支持对象。重点支持从事粮油规模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针对通过合法流转程序获得土地经营权的规模种植主体,必须为统一生产管理,多个农户或多个主体分散种植、拼凑面积的不纳入支持范围。为其他主体和农户提供环节托管或全程托管的,不作为服务主体统一生产管理给予支持。2024年参与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的地块,本项目不再重复给予支持。
三、技术路径
立足不同地区、不同作物的资源条件和生产基础,分类制定不同的技术路径,调动种植主体应用技术积极性,发挥科技增产支撑作用,努力提高关键技术到位率和覆盖面。
(一)玉米。推广应用耐密植、抗倒伏、抗病性强、宜机收的高产品种,集成推广密植精准调控、保护性耕作、单粒精播、科学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一喷多促等技术措施。适宜地区应大力推广密植精准调控高产技术模式,挖掘增产潜力。
(二)大豆。推广应用高油高产、高蛋白、抗逆广适、耐密宜机收品种,集成推广种子包衣、密植精播、根瘤菌剂拌种、化控防倒、高效平衡施肥、综合防治病虫害、一喷多促等技术。重茬较重的地区,承担项目的规模种植主体要积极采用种子包衣,有效减轻重茬影响,同等条件下优先对应用大豆种子包衣的主体给予补助。有条件的地块采取密植精准调控高产技术模式,实现增产增效。
(三)水稻。推广应用生育期适宜、高产优质、抗逆性强、抗倒伏、抗病性强的品种,集成推广集中育秧、机械插秧、节水灌溉、侧深施肥、病虫草害绿色防控、一喷多促等技术。
(四)花生。推广应用高油、高油酸、耐密、抗逆的优良品种,集成推广单垄小双行交错布种、大垄双行浅埋滴灌、大垄双行覆膜节水滴灌、增施生物有机肥、种子包衣、水肥一体、连作障碍消除等关键技术。
(五)马铃薯。推广应用生育期适宜的抗病、抗逆、优质专用新品种及其优质脱毒种薯,集成推广抗旱保墒、水肥一体化、一喷多促等技术。
(六)谷子高粱等杂粮杂豆。推广应用抗逆、广适、优质谷子、高粱等作物品种,集成推广种子包衣、精量播种、合理密植、除草剂安全使用、肥料高效施用、病虫害综合防控、一喷多促、适时机收减损等技术。
四、实施步骤
按照细化方案、申报审核、过程记录、测产核实、结果公示的程序推进实施。
(一)细化方案。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区域、支持作物、支持对象、面积规模、主推技术、单产目标、奖补标准等实施要求,细化申报条件、测产程序、公示要求、资金拨付等事项。县级要充分发挥农业技术推广单位专家和农技人员队伍的作用,明确本地区支持作物单产提升的技术路径,围绕品种、技术、防灾减灾和病虫防控等制定发布技术指导意见,指导规模种植主体落实关键技术措施。
(二)申报审核。市农业农村局制定统一的申报表(附件3),包括主体名称、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等主体基本信息,地块位置、土地属性、流转合同号、种植面积等地块信息,以及作物种类、选用品种、应用技术、目标单产、申报奖补地块类型等生产信息。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乡级政府、村委会动员种植主体积极参与,自愿申报,并加强申报指导服务,提高申报的便捷性、高效性和有效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本县规模种植主体申报情况,结合本县实际确定本县参加粮油作物规模的最低标准面积。种植主体如实填写申报表,承诺所有申报信息及随后提交的平均单产等数据真实、准确,承诺按要求参与项目实施,并提供土地流转证明等必要资料。具体申报要求如下:一是规模种植主体申报2024年实施单产提升项目,要签署协议,明确申报表内容,承诺2025年在2024年基础上继续采取措施,提高粮食产量,完成承诺并达到县制定的2024年考核目标后发放2024年奖补资金,2025年要按照承诺实现预期目标,如未实现预期目标,县财政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收回2024年奖补资金。二是规模种植主体2025年实施的单产提升项目,要在春耕前签订协议,明确申报表内容,承诺2025年产量目标,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进行实施,测产结束后,按照测产结果是否达到2025年承诺目标发放奖补资金。村委会、乡级政府对申报材料逐级审核,乡级审核通过后统一在乡级政府、村委会及村内3处以上人流密集位置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复审后,确定参与项目实施的主体,在县级政府或部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汇总形成项目主体档案(参照附件5),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
(三)过程记录。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前明确统一规范的过程记录要求或格式,种植主体要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草害防控及机械收获等关键环节,以照片、文字等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乡级政府、县级技术单位在关键时期核实重点技术到位情况,调查记录品种选择、技术应用以及亩株数或有效穗数等产量形成要素,通过查阅过程记录、现场抽查等途径加强监督。
(四)测产核实。参与实施的种植主体如实上报各地块平均单产及相关数据支撑,乡级政府根据过程记录和现场调查等情况对主体上报单产进行评估,提出预估单产,将主体上报单产、乡级评估单产汇总后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县级审核后,根据地块总数,按不低于25%的比例确定县级抽测复核地块,其中,随机抽测地块不低于20%,主体上报单产与乡级预估单产差别较大等需要重点复核地块不低于5%。县级提前制定测产工作方案,成立测产专家组,组织工作人员配合开展测产工作。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提早制定印发全市统一的测产方法,全程监督县级测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五)结果公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测产结果,会同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实施方案、资金总额等情况,研究拟奖补对象范围及具体奖补额度。将拟奖补主体、种植作物、田块位置、单产结果、拟奖补资金额度等必要信息,在县级政府网站和乡级政府、村委会及村内3处以上人流密集位置同时发布公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审定通过后财政部门及时履行资金拨付程序,将奖补资金发放至经营主体。市级将督促县级严格履行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五、奖补方式
(一)资金规模。奖补资金继续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逐级下达,并与上年结转资金统筹使用(由于年度项目资金下达已错过农时,项目可延续至2025年完成)。各县在使用奖补资金时,优先使用2023年资金,确保2023年资金使用完毕后使用2024年资金。出现剩余资金时,结转下年度继续用于本项目使用。
(二)支持方式。项目资金主要以货币化形式直接对规模种植主体给予资金奖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与财政部门共同研究,由县级负责实施并及时向奖补对象拨付资金。2024年同一地块享受奖补资金的,2025年不再享受奖补资金。由于项目实施涉及到生产一线开展技术指导服务、实地检查特别是抽检测产等工作,县级可根据资金总额、指导服务田块规模等,从项目资金中安排不超过3%作为技术指导服务补助,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奖补标准。县级综合考虑作物类别、绩效目标、种植规模、单产水平、地理条件等因素,设置差异化、阶梯化奖补标准(参照附件3),并设定奖补上限。一是差异化奖补,区分不同作物、不同地理条件,合理设置不同的种植规模要求。玉米、水稻以外的作物,丘陵、山地等非优势区,可适当降低规模要求,避免简单化、“一刀切”。二是阶梯化奖补,相同作物、相同地理条件、相同种植规模要求地块,可设置不同单产目标及相应的奖补标准,目标越高、奖补标准越高,激励提高单产。同时,可区分大面积地块和小面积地块设置不同奖补标准,激励种植主体小面积种植、创超高产,或扩大种植规模、实现适当高产。最低单产目标应综合考虑当地近三年平均生产水平并适当提高,避免目标偏低导致项目成为普惠制直接补贴。三是设置奖补上限,单个主体可申报多种作物、多个田块,但县域内同一主体单一作物享受奖补资金总额不超过30万元。主体当年完成单产提升目标后,第二年承诺适当增加应用不同技术路径,设定符合实际的单产目标,从而进一步提高粮食单产水平,带动周围农户大面积提高单产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把该项目作为推进粮油单产提升的重要手段。要精心组织实施,定期进行会商,加强调研督导,共同指导各地做好项目实施。要及早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县级方案报市级审核、备案)。
(二)精心组织测产。县级要把测产作为项目实施的重点,精心策划、提早谋划,确保不误农时完成测产。为提高测产结果的可信度,市级向项目县提供本地区和外地(含省级、国家级)农业专家名单,供县级抽选。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测产工作负全责,应抽选本县以外的农业专家和农技人员成立测产专家组,并组织本县各级有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测产专家组开展测产工作,确保测产工作有序、高效、科学、准确开展。
(三)严格资金监管。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是提升粮油单产水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县级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定期调度,及时上报工作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资金拨付情况,确保财政资金及时、足额拨付。项目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各地区任务安排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于存在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做到项目实施规范有序、测产结果真实可靠、奖补发放公开透明。
(四)加强项目管理。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细化申报条件、承担任务、测产程序、公示要求等,督促指导各乡镇抓好项目落实、强化项目过程管理,全过程建立档案,记录技术落实、要素投入、成效评估等内容。2023年项目,县农业农村部门要于今年12月底前完成与项目实施主体(新型经营主体)承诺书签订工作,并汇总实施主体名录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及时将项目主体档案上传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https://zyzf.xnzb.org.cn)并填报资金兑付等情况。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于2024年11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将项目总结报市农业农村局。
(五)加强宣传推广。县级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站、短视频、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发动符合条件的规模种植主体积极参与项目。要认真做好政策解读,让经营主体和基层干部详细了解政策规定。要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宣传经验做法、打造示范典型,形成推技术、创高产、争先进的单产提升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附件:1.阜新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领导小组
2.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省级专家指导组
3.阜新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
4.单产提升项目奖补标准差异化阶梯化示例
5.**县单产提升项目主体档案汇总表
6.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资金测算分配表
附件1
阜新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领导小组
组 长:岳永兴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梁庆福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永业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张莹博 市农业农村局计划财务科科长
李 军 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科科长
杨晓军 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科长
张 迪 市农业农村局农村改革科科长
秦 实 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负责人
杨小飞 市农业农村局农机产业发展科负责人
白 宇 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管理科副科长
吴立新 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总农艺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负责组织调度、协调推进项目实施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晓军兼任。
附件2
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省级专家指导组
组 长:王 巍 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研究员
副组长:葛维德 省农科院研究员
宋宝辉 省农业生产工程中心研究员
张文忠 沈阳农业大学教授
王海新 省农科院研究员
一、大豆和杂粮专家组
组 长:葛维德 省农科院研究员
成 员:谢甫绨 沈阳农业大学教授
宋书宏 省农科院研究员
王文斌 省农科院研究员
邹剑秋 省农科院研究员
曹永强 省农科院研究员
王海英 沈阳农业大学副教授
李盛有 省农科院副研究员
二、玉米专家组
组 长:宋宝辉 省农业生产工程中心研究员
成 员:王延波 省农科院研究员
张 洋 省农科院研究员
王大为 省农科院研究员
李凤海 沈阳农业大学教授
王宏伟 沈阳农业大学副教授
肖万欣 省农科院研究员
张书萍 省农科院副研究员
三、水稻专家组
组 长:张文忠 沈阳农业大学教授
成 员:卓亚男 省农业生产工程中心研究员
韩 勇 省农科院研究员
李振宇 省农科院研究员
李跃东 省农科院研究员
徐 海 沈阳农业大学研究员
于亚辉 省农科院研究员
高继平 沈阳农业大学副教授
四、花生专家组
组 长:王海新 省农科院研究员
成 员:于海秋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授
赵新华 沈阳农业大学教授
康树立 沈阳农业大学教授
曹 莹 沈阳农业大学副教授
史普想 省农科院研究员
于树涛 省农科院研究员
附件3
阜新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表
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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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类型 |
| 负责人姓名 |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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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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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转面积(亩) |
| 流转合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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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镇、村) |
| 建设地点四至信息(经纬坐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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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种类 |
| 种植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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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方式 |
| 地块类型(丘陵/平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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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技术清单 | 选用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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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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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单产 (公斤/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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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规模种植主体承诺: 1、本主体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项目申报要求,提供的材料保证真实有效、准确、无虚假。 3、本主体自愿参与项目实施,积极参加项目有关活动,服从管理,按要求及时高质量完成项目组安排的各项工作,达到项目预定的绩效目标,否则自愿放弃项目补贴。
法人(或主体)签字: 主体盖章:
年 月 日 | ||||||||
所在行政村审核意见:
该主体提供资料情况属实,同意申报。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所在乡(镇)审核意见:
该主体提供资料情况属实,同意申报。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单产提升项目奖补标准差异化阶梯化示例
项目区类型 | 作物 | 地理条件 | 地块面积 最低要求 | 亩均单产 底线目标 | 亩均 奖补标准 |
_ | _ | (亩) | (斤) | (元) | |
普通田 | 玉米 | 平原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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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陵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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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 | 平原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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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陵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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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生 | 平原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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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陵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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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豆 | 平原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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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陵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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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产田 | 玉米 | 平原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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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陵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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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稻 | 平原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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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陵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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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生 | 平原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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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陵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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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豆 | 平原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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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陵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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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仅作为差异化、阶梯化奖补的示例,帮助各地理解政策,具体指标数值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科学、合理确定。
2.各地支持其他粮油作物的,地块面积最低要求、亩均奖补标准原则上参照花生设定,确保项目重点支持玉米、大豆和水稻、花生。
3.主体申报时,明确参与地块的具体项目区类型、作物、地理条件,乡村审核地理条件、地块面积等是否得合要求。然后,各地块日标单广及亩均奖补标准随之确定。秋收时,根据产量结果确定该地块是否达标。
4.各地可根据达标地块具体种植面积和亩均奖补标准确定奖补金额,也可按50亩或100亩分档,去零取整、定额补助,减轻主体证明和基层核实具体面积的负担。
附件5
**县单产提升项目主体档案汇总表
序号 | 所在乡村 | 种植主体 名称 | 负责人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社会信用代码 | 手机号 | 作物 | 地块种植 面积(亩) | 落实的关键 技术措施 | 目标亩产 (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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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 具体部门负责人: 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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