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阜新市中央和省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分配实施方案

日期: 2026-02-27 浏览量:29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岳怡静 文字大小:

  2025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2279.7万元、省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1028.9万元,共计3308.6万元。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动物防疫补助资金实施方案规定的扶持内容和具体标准,结合实际,采用因素法进行分配,制定如下资金分配实施方案。

  一、强制免疫补助资金(1603.7万元)

  中央财政资金1098.9万元、省财政资金 50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1.1万元用于村级防疫员工作补贴,拨付阜新县19.1万元、彰武县9.2万元、海州区0.45万元、细河区0.6万元、太平区0.55万元、新邱区0.45万元、清河门区0.75万元;中央财政资金1067.8万元、省财政资金504.8万元,共计1572.6万元拨付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强制扑杀和销毁补助资金(91万元)

  中央财政资金0.6万元、省财政资金90.4万元。其中,0.6万元拨付阜新县0.28万元、彰武县0.32万元;90.4万元拨付阜新县53.413万元、彰武县35.387万元、海州区0.122万元、细河区0.176万元、新邱区0.227万元、太平区0.126万元、清河门区0.949万元。

  三、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1533.9万元)

  中央财政资金1180.2万元、省财政资金353.7万元。其中,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1477.1万元(中央财政资金1180.2万元、省财政资金296.9万元),拨付阜新县1394.168万元、彰武县82.928万元;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56.8万元(省财政资金),上年度结余资金27.268万元,共计84.068万元,拨付细河区67.144万元、阜新县0.264万元、彰武县0.176万元,结余资金16.484万元根据下半年情况拨付。

  四、省际间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检疫检测补助资金(80万元)

  省财政资金80万元,拨付阜新县20万元、彰武县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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