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农村经济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日期: 2019-07-26 浏览量:246 来源:阜新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责任编辑:白梅 文字大小:

   


第一部分    阜新市农委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阜新市农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阜新市农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阜新市农委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种植业、粮食流通与储备等产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全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加强农业投资改革,推动农业依法行政。

2、承担完善全市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综合协调农业和农村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全市农业开发规划,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具体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参与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4、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拟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实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健全市农业检验检测体系,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的登记及监督管理,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依法开展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7、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农业防灾减灾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指导实施植物防疫检疫政策,指导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市内外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减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8、指导农用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并指导实施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拟订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组织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

9、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具体政策、规章制度、中长期发展规划、购销储存平衡计划和调控办法,指导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推进粮食行业转型升级。

10、拟订农业科研、农技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组织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11、负责全市农业及农村工作的综合、协调、调研工作。

12、负责本系统内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农委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包括:

1. 阜新市农委机关(粮食局机关)

2.阜新市绿色食品产业化管理办公室

第二部分 阜新市农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018决算公开相关统计表(市农委).xls

 

第三部分 阜新市农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408.7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335.6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35.6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入。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73.07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73.07万元等。

(二)支出总计2408.7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12.4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79.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1.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8.98万元。

2.项目支出1263.3万元,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7万元、农产品质量安全23.28万元、农产品加工与促销147.9万元、其他农业支出13.01万元、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78.62万元、其他粮油事务支出343.74万元、其他支出626.18万元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32.95万元

主要是部分项目资金年末未支出等原因形成的结转。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加情况。 2018年,农委部门决算收入2408.73万元,比上年减少453.57万元,减少15.85%,收入同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收入不再纳入农委决算。

2.支出增减情况。2018年,农委部门决算总支出2408.73万元,同比增加支出256.71万元,增加11.93%。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新市农委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7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2.48万元,项目支出1263.3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075.7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864.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8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22.36万元,其他支出626.18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6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30.06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退休费89.55万元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0.4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采暖费及其他补助0.47万元等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 农林水事务支出864.8万元,包括:行政运行680.6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573.8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05.44万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35万元等支出。

农产品质量安全23.28万元、农产品加工与促销147.9其他农业支出13.01万元。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6. 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

7.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出。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0万元

2)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万元

9.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

10. 住房保障支出41.85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41.85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11. 粮油物资储备422.36万元,包括:

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78.62万元、其他粮油事务支出343.74万元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农委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2075.78万元,同比减少支出76.24万元,减少3.54%。 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64.12万元,减少56.7%;项目支出增加987.88万元,增加358.68%。基本减少支出的主要原因:决算中已不包含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数。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项目经费金额增加较大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35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减少11.39万元,下降60.78%,主要是本年度决算不包含原有事业单位公车支出费用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5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农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44万元,比2017年减少30.22万元,降低22.2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决算不包含参公单位决算数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农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6.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26.6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农委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未进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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