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新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0-04-20 浏览量:574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白梅 文字大小:

一、文件出台的主要背景

为进一步强化畜禽养殖经营者的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阜新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关于印发阜新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辽宁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畜发〔2020〕43号)、《省畜牧兽医局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辽牧发〔2017〕267号)和《省财政厅 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辽宁省畜牧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农〔2018〕4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农业农村局调整“先打后补”免疫政策,进一步强化畜禽养殖经营者的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对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工作实行“先打后补”政策,逐步实现养殖场户自主采购疫苗、财政给予补贴。

(二)主要任务。一是确定补贴对象,达到《辽宁省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的养殖规模标准,通过县(区)初审推荐的规模畜禽养殖场。二是不同补贴品种设定不同补贴标准。三是明确申请条件以及相关补贴程序。

 

 《关于印发阜新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阜农发〔2020〕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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