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0-05-29 浏览量:529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白梅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一、种植业保险作用和意义
农业保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19年5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并原则同意的《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手段,对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进农村社会治理、保障农民收益等具有重要作用。开展农业保险工作是支持农业发展、稳定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确保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化解农业生产风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民保障水平、维护农民利益等具有重要意义。
二、种植业保险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充分发挥农业保险机构市场主体优势,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分散风险能力,稳定农民收入。
三、阜新市种植业保险种类及实施地区
1.粮油作物保险。2020年保险标的为玉米,在非产粮大县实施。
2.农业大灾保险。。2020年保险标的为玉米,在产粮大县实施。
3.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保险标的为香菇、黑木耳、滑菇、灵芝、平菇、双孢蘑菇、杏鲍菇等7种食用菌。实施地区阜蒙县、彰武县。
四、种植业保险费率、保额
在非产量大县实施的玉米保险每亩保额为280元。费率为11%。玉米大灾保险普通农户每亩保额为370元,规模经营主体每亩保额为720元。费率为11%。食用菌保险参照不同食用菌标准菌袋的直接物化成本确定不同保额。费率均为10%。
五、种植业保险保费承担比例
粮油作物保险与农业大灾保险玉米作物保险保费承担比例农户投保缴纳均为20%,政府补贴80%(包括中央35%、省级30%、市级5%,区级10%);食用菌保险农户投保缴纳30%,政府补贴70%(包括省级35%、市级20%、县级15%)。
《关于印发2020年阜新市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阜农发〔2020〕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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