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2021年淡水渔业增殖放流有关事宜公示

日期: 2021-10-25 浏览量:774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白梅 文字大小:

根据《辽宁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办法》,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渔业增殖放流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渔发【2021】2号)任务要求,阜新市农业农村局定于2021年10月28日--10月30日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放流地点

放流品种

数量

(万尾)

品种规格

时间

大凌河水系伊吗图河流域、辽河水系绕阳河流域、辽河水系柳河流域、辽河水系养息牧河流域

鲢、鳙     (鳙鱼数量≥12%)

150

体长≥12cm

10月28日--

10月30日

  

本次增殖放流活动由阜新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辽宁省水产苗种执法队具体负责苗种检疫检测和现场验收监督,届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监督。在2021年10月31日—11月21日期间,禁止在放流水域捕捞和破坏放流苗种的行为,对违法捕捞的,将严格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监督电话:0418-2175788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5日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