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建议》(68号)答复

日期: 2022-05-05 浏览量:360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白梅 文字大小:

贾玉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阜新市农业农村工作关心和重视,您提出的建议对我们工作具有很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按照您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现将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全市农田建设情况

20112021年,阜新市农田建设项目总计建设面积305.24万亩。其中:2011年至2018年由发展改革部门、财政部门、原国土资源部门、水利部门建设高标准农田211万亩,2019年至2021年由农业农村部门建设高标准农田94.24万亩 通过项目建设,为项目区配套了灌溉和排水设施、道路设施等,有效提升了项目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二、主要工程建设及现状 

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思路是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14)主要建设内容围绕田、水、土、路、林、电等方面开展,重点建设解决制约项目区内粮食生产最主要瓶颈问题的设施,因此,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围绕了农田水利建设,2019年以来,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累计实施灌溉和排水工程总投资2.99亿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农用井3799座,塘堰、塘坝47座,小型集雨设施55座,疏浚沟渠47公里,新建农桥58座,涵洞278座,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21.03万亩;实施田间道路工程1394.17公里,总投资5亿元。通过工程建设,基本保证项目区内抗旱水源需要。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基本实现路相通解决农田机械作业路难行的问题,基本实现田间作业路相互畅通,对彰武县已具备排水沟渠的项目区通过清淤作业基本实现排涝干支渠相连对于排水干支渠,并因地制宜修建桥、涵、过水路面等渠系建筑物。

三、存在问题

一是彰武县部分排水干支渠丧失排涝能力。有些排水干支渠被农民强行耕种,有些渠道被人为非法取土遭到严重损坏,已丧失了排涝能力。

二是已建成工程设施发生水毁情况,部分田间作业路损毁眼中严重,部分砂石路因年久失修路面破损严重。暂时还不够立项条件,无法得到修复。

三是已建成部分原项目工程措施单一,部分项目区仅安排了水源工程和高效节水灌溉,对耕地质量和机耕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足。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们认真学习和研究了您提出的建议,根据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实际,将在下一步着重做好以下工作,以不断提升农田水利设施条件,提高项目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一是着力做好《阜新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粮食保障要求、农业产业发展需求,充分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水资源利用等相关规划的衔接,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优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区域布局,突出粮食产能目标,落实落细重点举措特别是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布局明确底图、底数、目标、标准,依此科学制定建设目标任务、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为做好今后高标准农田建设奠定基础;二是着力做好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和省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结合项目区内不同地块制约粮食生产的瓶颈问题,因地制宜,因地施策,全面提升项目建设区内的水利设施水平,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三是着力做好已建成项目区提质改造工作。针对部分已建成项目区存在的工程设施老化、水毁、破损等问题研究开展提质改造工程实施,逐步形成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库,根据待改造提升紧迫程度逐步纳入2023年度及今后项目建设储备库,按照国家要求积极申报项目建设资金,开展提质改造工程,进一步提升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条件;四是着力做好水利基础设施管护工作。高标准农田建设不仅要重视建设过程,更要做好建后管护工作,管护做好了,才能保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长久发挥效益。从近些年各地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经验来看,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非常重要,需要县、乡镇、村、农户形成管护组织,辅助以第三方专业机构、商业保险公司等,如何建立一套适应阜新地区实际的管护体制尤为重要。我市在2020年底已经制定出台了《阜新市农田基础设施运行管护暂行办法》,基本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后移交、管护主体、管护内容、管护要求、管护责任,这在很大程度上为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建后管护奠定了制度基础,下一步,我市将根据建后管护工作实际开展情况研究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工作,不断完善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机制,保证水源工程、智能井房、配套电力、灌溉设备等长期发挥投资效益。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并诚恳地请您持续关心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特别是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指导我们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作出贡献。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202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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