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2-12-24 浏览量:252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白梅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财〔2021〕151号)文件要求,阜新市农业农村局精心安排、规范实施,组织专家分别于11月下旬和12月中下旬对2021年申报草原保护利用补奖项目的养殖场进行了逐一验收。现将专家组验收合格名单公示如下:
附件:阜新市2021年草原保护利用补奖项目验收明细表
公示期7天,对建设单位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418-2175788
电子邮箱:fxnwxmk@163.com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4日
附件;阜新市2021年草原保护利用补奖项目验收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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