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设施农业分散加规模相结合享受政策的建议》(41号)答复

日期: 2023-06-01 浏览量:61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白梅 文字大小:

李敬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施农业分散加规模相结合享受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促进设施农业发展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任务。为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快设施农业发展,确保“菜篮子”产品稳定供给,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设施农业发展,市农业农村局多措并举,优化设施农业生产布局,强化政策保障,持续推进设施农业提质增效。

  一、增投入完善设施农业安全保障

  积极争取资金,整合农业、水利、交通、发改、科技等专项资金,统筹用于设施农业恢复生产。严禁挤占挪用,最大限度发挥政策资金引领作用,真正用到制约瓶颈和关键环节。各保险机构开办设施农业保险业务,为设施农业提供一份安全保障。

  二、稳政策坚定发展设施农业信心

  按照市政府有关部署,2022年初,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阜新市加快推进设施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市级继续统筹资金扶持规模化设施农业小区建设,严格执行《阜新市设施农业补贴管理办法》,将设施农业棚体建设、收补贴、生产管理等一并纳入规范化管理。阜新市在本级财政非常艰难的情况下,依然安排资金扶持设施农业建设,对达到标准的新建规模设施农业给予补贴,对达到33.4亩以上的规模温室小区,每亩补贴1万元;对达到83.4亩以上的规模冷棚小区,每亩补贴0.2万元。市级补贴与省级补贴可以兼得。依据省级种植结构调整补贴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认真组织落实补贴政策。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设施小区争取省大棚钢骨架购置补贴。2023年,我市建设设施农业5万亩,为此,对2022年政策进行调整,降低补贴门槛,让更多分散的设施农业和小规模设施农业享受到我市设施农业补贴政策。目前,2023年设施农业补贴政策正在走程序中,敬请期待。

  三、推品牌提升设施农业附加值

  一是园区化发展,提升单品品牌竞争力。提升坚持全市一盘棋,按照标准化、集约化要求,选择基础条件好、具有发展优势和潜力的区域,集中连片发展规模化设施农业生产,按照园区化建设,建一处成一处。因地制宜选育种植品种,突出单品,培育特色产业,推进产业集聚,探索差异化发展路径,提高生产效益,增强辐射带动能力。二是突出重点乡镇,培育单品重点品牌。以阜蒙县福兴地、于寺、阜新镇、王府和彰武县两家子、平安等重点区域,加强设施农业品牌培育,推进“两品一标”认证,创建更多阜新本土优质农产品品牌。三是依托新媒介,推广优势品牌。加强“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利用各种展会、网络平台、电商平台宣传推介本地优势特色设施农产品,组织召开直播助农和农产品电商销售培训。四是大力发展散户设施农业。统筹用好资金补贴政策,落实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对口协作帮扶资金等,加大对散户设施农业的支持力度。同时,将散户的产品销售作为对口协作、社会帮扶的重要内容,多渠道促进设施农业发展。

  下一步将加大政策、资金上的扶持力度,进一步研究设施农业发展新政策新举措,着力解决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鼓励发展“庭院式”设施农业和蔬菜保护地。在设施农业建设用地上,简化备案流程,降低补贴门槛,再简化补贴流程,提高补贴兑现速度。

  感谢您对我市设施农业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局工作给予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阜新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0418—3391599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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