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耕地轮作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3-06-01 浏览量:396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白梅 文字大小:

阜蒙县、彰武县、细河区、清河门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做好2023年耕地轮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3〕274号)要求,为做好2023年全市耕地轮作,持续扩种大豆油料,协调推进耕地地力提升、农产品生产动态调节、种植业绿色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当前与长远、协调生产与生态、兼顾用地与养地,进一步完善耕地轮作制度,突出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突出提升粮油生产能力、突出粮油生产高质量发展,为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大豆油料自给率稳步提高提供有力支撑。    

  (一)突出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这既是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更高要求,也是对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的战略部署。要充分发挥耕地轮作用地养地、生产生态协调推进的关键作用,多措并举持续提升耕地地力,增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基础能力。

  (二)突出提升粮油生产能力。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大豆、油料等供需偏紧农产品生产,提升大豆和食用植物油供给能力。要充分发挥轮作在种植结构调整与农产品生产动态调节中的重要作用,加速推进粮食和大豆、油料产能提升,持续提高粮食和油料生产能力。

  (三)突出粮油生产高质量发展。推动粮食和油料生产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是种植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充分发挥轮作在推行绿色生产方式、构建绿色种植制度中的引领作用,统筹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绿色种养循环农业,持续促进资源合理利用。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区域和规模。2023年,我市实施耕地轮作面积9万亩,项目落实阜蒙县、彰武县、细河区和清河门区。其中,阜蒙县6.38万亩、彰武县1.5万亩、细河区0.4万亩、清河门区0.72万亩。

  (二)技术路径和补助方式。以往年份承担轮作项目的地区,协议一签三年的,按协议轮作作物继续执行,推行薯类、杂粮杂豆、大豆、玉米、花生等作物轮作;协议一年一签的,重点支持轮作种植大豆、油料等作物。今年新确定的项目区,支持轮作种植大豆和油料作物。对耕地轮作给予每亩150元的补助,补助对象为自愿参加耕地轮作项目的农户、新型经营主体。对2021年种植玉米等其他作物、2022年轮作种植大豆、2023年仍种植大豆的,纳入轮作补贴范围。将轮作补助与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等政策相衔接、同向发力,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激励效应。

  三、重点工作

  (一)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市级耕地轮作实施方案,各项目县(区)加快制定本地耕地轮作实施方案,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实施内容、任务区域、技术路径、操作方式、保障措施等内容,指导项目区按要求开展耕地轮作,逐级分解落实任务,将任务落实到村到户到田。可选择一批重点乡镇或行政村开展整建制推进,提升实施效果。各项目县(区)方案于5月25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

  (二)签订轮作协议。县、乡及承担任务的农户、新型经营主体要层层落实责任,细化任务、细化要求,将政策落实落地。有关乡(镇)或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与承担任务的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签订轮作协议,明确上下茬口作物,特别是下茬作物须为目标作物,协议原则上一年一签,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签订协议后要及时公示,协议文本存档备查。    

  (三)完善补助方式。乡级政府组织村级做好轮作地块和补助面积核实确认、登记公示,建立完善的工作台账。轮作补助面积和补贴资金在村委会张榜公示无异议后,县财政部门根据县农业部门提供的乡级审核确认的轮作面积,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兑付到承担试点任务的农户、新型经营主体。

  (四)强化指导服务。有关县(区)要组织专家制定完善分作物轮作技术指导意见,在关键农时季节深入主产区开展巡回技术指导、技术培训观摩和田间课堂。新增加的大豆和花生种植区域,实行“一县一专家团队”的包片联系制度,指导承担任务地区的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掌握技术要领,搞好机具改装配套,落实替代作物种子,满足生产实际需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树立大食物观、大粮食观和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把发展粮食和油料生产摆在突出位置。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资金投入上动真格、出实招,推进轮作任务落实落地,加强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项目县(区)要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推进落实工作组,全面落实任务和要求,推动轮作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市级建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对耕地轮作工作做好组织推进和督导检查。

  (二)加强督导调度。国家、省和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耕地轮作工作开展督促指导,细化目标任务、加强过程管理,推动政策资金落地见效。项目县(区)也要适时开展工作指导,推动资金落实、技术落实和任务落实。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做好项目进展调度,及时掌握并报送实施进度和资金管理有关情况,建立补贴对象名录,全过程建档立案。

  (三)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确保资金落实,及时足额拨付中央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分配资金,不得擅自超出范围和标准分配或使用补助资金,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四)强化宣传总结。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耕地轮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耕地轮作工作。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宣传耕地轮作的积极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同时,结合项目实施,提出健全耕地轮作制度的举措和建议。请各县(区)于2023年10月20日前将本地的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工作建议和下一年度任务资金需求等情况,形成工作总结报市农业农村局。任务落实、信息调度、总结报送等情况将作为下年度项目安排的依据。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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