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高素质农民 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3-06-12 浏览量:234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岳怡静 文字大小:

  一、制定方案的依据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科发〔2023〕316号)。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目标

  阜蒙县、彰武县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县,完成省下达我市培育任务750人,学员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二)主要任务

  重点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种养大户,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培训、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等行动,大力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

  (三)专项行动

  一是大豆单产提升培训行动;二是玉米单产提升培训行动;三是专业农机手培训行动;四是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

  (四)规范项目管理


  1.明确重点培育对象。原则上培育对象年满16周岁,不超过60周岁。突出四类重点培育对象:

  (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带头人。重点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负责人及骨干。

  (2)种养加能手。重点面向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的专业大户。

  (3)返乡入乡创业创新者。重点面向院校毕业生、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群体。

  (4)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重点面向调解仲裁、信息电商、环境卫生、文旅体育、农村改厕等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人才,乡村法律明白人。

  2.精准遴选培育对象。围绕区域产业规划布局,优先满足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的人才培养需求,集中2-5项地方主导特色产业,开展全产业链培育。

  3.按需确定培训课程。包括:综合素养课、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三类。遵循立足产业需要、满足农民需求、培训高质高效的原则,围绕2023年重点任务和专项行动,结合各地主导特色产业,开展集种养、加工、销售、品牌、物流、管理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培训。

  4.推行线上线下融合培训模式。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等在线学习平台,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和考核,鼓励农民自主学习。在“云上智农”APP上,经营管理型培训班全面推行“线下84学时+线上36学时”培训模式,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班全面推行“线下48学时+线上8学时”培训模式。

  (五)资金管理

  补助范围为承担任务的阜蒙县、彰武县,全省补助资金测算标准为人均约3674元。补助标准按经营管理型培训15天(120学时),测算标准为人均4200元;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7天(56学时),测算标准为人均2160元。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在本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工作的局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制定本级年度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要求,保障资金投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管理,确定时间表,层层抓落实。

  2.加强制度建设。项目县要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培训机构、培训基地、参训农民之间建立制衡机制。经营管理型培训班,每个班配备1-2名班主任,全程组织学员线上线下培训和参观考察等,建立班级考勤管理等制度。对学员实名登记,核实学员身份和学习情况,并建立培育台账。

  3.加强信息化管理。利用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信息统计和发展情况监测。原则上以县为单位、以培训班为单元,实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培育全程可监测可追溯。

  4.加强基础条件建设。建立健全培育基地库和师资库,并实行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建设专职师资队伍,选聘兼职讲师,培养用好农民讲师,从师资库中选派培训教师承担授课任务,并享受同级别的同等待遇。聚集更多优质资源培养乡村振兴带头人,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人才培养模式。

  文件解读单位: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张雪

  解读电话:0418-2820266


   阜农发〔2023〕66号阜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高素质农民 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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