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3-06-01 浏览量:295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岳怡静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申报标准:
以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
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低于70%以下
带动农户达到500户
产品产销率90%以上
企业银行信用无不良记录
企业不亏损、不欠税、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不欠折旧
申报材料:
企业的基本情况
加盖公章的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表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近两年的财务报表
近一个年度的纳税证明材料
与农户签订的订单、合同、协议
企业取得的各种证书:商标、绿色食品、地理标志、质量认证等证书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财务报表、纳税、银行资信、带动农户情况、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
申报及审批流程:
1.企业向所在的县(区)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县(区)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实地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上报局党组
4.党组会议通过后农业农村局网站公示5天
5.公示无异议后报阜新市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试点创建协调小组审批
发放市级龙头企业证书
文件解读单位:阜新市农业发展中心
解读人:耿博武
解读电话:0418-2178989
阜农发〔2023〕61号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农业产业化 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及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主办单位: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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