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农田建设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3-07-26 浏览量:109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曹珊 文字大小: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农田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提升农田建设各类人员能力素质,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农田建设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田发[2023]388)要求,我局制定了《阜新市农田建设培训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2023726

(此件公开发布


阜新市农田建设培训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农田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农田建设各类人员能力素质,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农田建设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建设保护、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农田建设监督评价等重点工作,强化政治引领,突出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做好分级分类,注重资源整合,鼓励探索创新,不断加大农田建设培训力度,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进一步提升各级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切实增强相关经营服务主体参与耕地保护和农田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全面强化相关人员的能力水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提供人才支撑和技术支撑。

二、目标任务

根据阜新市农田建设任务重,相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数量、素质以及能力水平上有待提高的实际情况,围绕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这一统领性任务,利用3年时间(2023-2025年),逐步建立统一有序、高效灵活、开放共享的农田建设培训体制机制,打造适合阜新市特色和情况的培训课程和内容,探索建立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培训模式,分级分类分步开展农田建设相关培训,累计培训全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人员以及相关经营服务主体100人次以上,重点培训一批懂政策、能操作的农田建设管理人员,系统培训一批业务精、技术强的农田技术人员,广泛培育一批种好地、护好地的农田建设相关高素质农民,全面提升农田建设队伍整体素质。

三、培训机制

(一)明确培训对象

农田建设培训对象包括各级农田建设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相关经营服务主体。其中:

1.农田建设管理人员。主要包括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从事农田建设管理、耕地质量保护等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

2.农田建设技术人员。主要包括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涉农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以及相关从业企业中,提供耕地保护和农田建设相关技术支持和指导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3.农田建设相关经营服务主体。主要包括参与农田建设、实际使用农田或承担管护任务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普通农户等。

(二)明确各级职责

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自身职责,统筹资源力量,创新机制体制,探索构建各有侧重、互为补充、上下衔接的农田建设培训体系。其中:

1.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辖区内农田建设培训工作,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分批轮训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人员等。侧重于对辖区内各县农田建设管理人员、农田建设技术人员、关经营服务主体等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监理、验收评价、地力提升、土壤普查、技术推广等方面开展培训。每年直接培训不少于100人次。

2.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辖区内农田建设培训工作,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分批轮训相关农田建设技术人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单位等参建单位、经营服务主体等。侧重于对辖区内相关经营服务主体开展技术推广,加强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等控制,建后管护等方面培训。每年直接培训不少于100人次。

(三)明确培训内容

依托国家农田建设统编教材和培训基础课程,深入学习法律法规解读、政策制度宣讲、标准推广普及、技术应用实操"四位一体"的农田建设培训基础课程体系,针对不同培训对象因材施教。其中:

1. 农田建设管理人员。重点围绕国家农田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政策、市出台的农田建设管理新制度新办法新要求以及农业农村部新印发的有关农田建设新规定,在政治理论、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纪律作风等方面开展培训,着力提升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工作实效。

2.农田建设技术人员。重点围绕设计规范、工程建设要求、耕地质量提升与监测评价、耕地酸化治理、农田建设监测评价以及上图入库等方面的具体技术、标准等相关内容,工程建设、项目监理、验收评价、地力提升、土壤调查、技术推广等方面开展培训,系统讲解国家新出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和辽宁省农田建设1+6系列管理办法、辽宁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南地方标准等现行政策标准,提升其在相关技术服务方面的能力,使其具备解决技术操作难题、指导农民开展相关工作等技能,以更好地服务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保护工作提高专业水平和实操能力。

3.农田建设相关经营服务主体。重点围绕耕地保护、农田建设、设施管护等方面,开展针对性强、通俗易懂、便于操作的各类培训,着力增强建好田、护好地的意识和能力。

此外,各县(区)可根据本地区特色,开展高效节水灌溉、田块整治工程等方面培训。

创新培训模式

统筹利用各类培训资源,依托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以及其他各类线上培训平台,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育等工作,通过专题培训、集中轮训、以会代训等形式,采取线上+线下会场+现场集中+分散等方式,探索建立切实可行的培训模式,广泛开展各级各类农田建设培训,同时在督导工作和调研的过程中,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培训,举办形式多样的跨区域跨部门联合培训、分专题领域主题培训等,拓宽培训渠道,创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提升培训质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聚焦解决制约粮食生产的主要矛盾问题,切实加强对农田建设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3(2023-2025年)总体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把培训工作作为加强农田建设保护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投入保障,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培训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立足一线,注重实践,全力组织好参建技术人员和农田建设相关高素质农民的培训工作,各项目县于730日前报送方案和1名联络员信息至市局农田建设管理科。

(二)强化师资建设。市局将聘请省级农田建设培训师资库的师资到我市开展讲座培训,并组建政策法规、耕地地力提升工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等专业方面符合本地培训需要的专家库,县级要结合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建立和充实培训师资力量,加强考核管理,向市级推荐优秀师资。

(三)强化效果评估。积极组织参加国家农田建设培训,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培训电子档案。认真评估培训工作成效,通过理论和实操的形式检验参训人员的能力素质,对测评不合格的人员再次培训。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及时报送工作开展情况。要充分利用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开展培训工作,通过平台下发培训通知、上传培训人员情况、总结培训成果等。请于每年1031日前报送本年度培训总结和下一年度培训计划至市局农田建设管理科。

联系人:石超男

电话及邮箱: 0418-3358730

                fxnyncjnt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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