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4-05-27 浏览量:169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岳怡静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阜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了以“学好用好民法典 做知法守法好公民”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接到通知后,执法队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开展民法典宣传工作。首先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学习民法典的相关知识,并以执法队两个党支部为切入点,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从理论上认真学习了民法典的有关知识。
5月24日,执法队组织执法人员到海州区西苗圃、西山等农贸市场开展现场普法宣传活动,共出动宣传人员10名,宣传车辆2台,悬挂宣传条幅5幅,发放《“典”亮生活 伴民同行--民法典与百姓生活49问》、《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等与民法典相关的宣传手册500余册,对民法典中婚姻、农村妇女权益、人权等内容做了针对性的宣传,接待群众咨询47人次。
执法队还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对民法典进行了宣传,通过LED屏上滚动播放民法典的相关知识。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全面促进了广大群众对民法典的认知和理解,有效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为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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