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设施农业雪灾恢复重建市级补贴资金指标的通知

日期: 2024-12-25 浏览量:35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岳怡静 文字大小:

阜财指农发[2024]265号

 

阜新县财政局:

  根据《关于拨付2021年设施农业雪灾恢复重建市级补贴资金的请示》(阜农[2024]53号)和市政府批示,现下达你县2021年设施农业雪灾恢复重建市级补贴资金1115.67 万元,功能分类预算支出科目列“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支出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资金来源为年初预算(沈阳市对口支援阜新市无偿援助资金)。(此资金由市级国库拨付相关县区)

  请严格按照《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设施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财农规[2021]4号)、关于《<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辽财农[2023]24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辽财农[2022]10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做好资金和项目有效衔接,加快预算执行,强化资金使用监管,确、专款专用,按规定做好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管理。

 

 

阜新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8日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