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5年第四季度农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5-10-07 浏览量:21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岳怡静 文字大小:

县区农业农村局,局相关科室,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委会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部署,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2025年第四季度农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第四季度农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工作方案

 

  正值国庆假期,第四季度农业生产活动频繁,气候复杂多变,农业安全生产风险增大,为防范遏制农业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第四季度农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重点任务

  (一)认清形势,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及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务必认清当前农业各领域安全生产严峻复杂形势,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感,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压实各方责任,采取务实举措,周密部署第四季度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突出重点,保障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突出重点领域,至少实现一轮次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通过县区“拉网式”全面排查、市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重点场所和作业一线,有针对性编制“排查任务清单”,建立“问题隐患清单”“整改措施清单”和“复查验收清单”,实现“排查、整改、销号”清单化闭环管理,隐患整改按照“谁排查、谁验收”原则执行。重点领域及职责包括:

  1.强化农机安全监管。负责指导农机作业安全和维修管理工作。要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压实各方责任,学习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履行安全技术检验程序和标准,对灭火器、反光标识、转向、制动、照明及信号等重点检查,推进农机“亮尾工程”。开展农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做好农机集中存放点、农机维修点等场所安全检查,查找农机安全隐患,落实风险防控措施。严厉打击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驾驶和拖拉机违规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农机手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要求,规范安全操作流程,提高农业机械安全操作水平。

  2.抓好畜禽养殖安全管理。指导屠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定期组织对消防、供电、制冷、锅炉、高压容器、液氨存储、传动构件等设施设备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规范用电、用火、用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和培训。督促兽药企业强化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等隐患排查,加强固体含氯类消毒剂生产、储存管理。定期排查生物安全隐患。

  3.加强农村沼气安全管理。指导监督辖区内农村沼气的安全生产工作。对辖区内规模化沼气工程及农村户用沼气设施等重点环节加强督导监管,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应急处置,利用多种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宣教培训工作。

  4.加强农药使用安全管理。强化农药使用环节监管和安全指导,规范农药使用行为。加强农药使用环节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5.推进农业设施安全管理。要做好设施农业安全防范工作。督促指导生产经营主体加强对温室大棚、畜禽圈舍、渔业养殖设施等农业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做好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遇到极端天气,提前采取加固、防风、防雨雪等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培训,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其他方面。各县区、各单位要结合本县区、本领域实际,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落实好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等,对2025年全市重点推动的消防安全、电动自行车安全、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安全等方面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业安全相关工作及机关单位安全保障工作。  

  (三)强化部署,高标准履行监管职责。四季度将迎来国家级、省级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工作。省安委办将对各地各领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等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并纳入日常考核内容。针对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请各县区、各单位高度重视,要结合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和工作安排,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督导检查,真正做到查缺补漏,防患未然。从即日起,市农业农村局将成立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的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组,分赴各县区开展“下沉式”督导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台账、现场核查等方式,重点检查安全防范措施落实、隐患排查整改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限期整改,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是四季度安全生产重要举措,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县区、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主要领导要带头落实重点任务,强化责任担当,周密推动落实。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齐抓共管,敢于动真碰硬,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具体举措和检查标准,挂图作战,闭环落实。

  (二)加强安全宣传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线上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推送农业安全生产知识和警示案例;线下结合四季度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特点,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农事企业、农村集市开展“面对面”宣传,通过案例讲解、现场演示等形式,普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知识。同时,分层分类开展培训,针对农业安全生产监管开展业务能力培训,针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和安全生产能力。

  (三)加大排查整改力度。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贯穿排查检查全过程。对存在重大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的企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要坚决停产整顿;对生产经营主体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督促整改到位。

  (四)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方案任务要求,每月20日前报送大排查大检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为便于工作沟通,请每个县区分别明确1名工作联系人,并于10月8日下班前反馈至市局农业安全科。

  联系人:唐  岩 15134001320

  富琳琳 15841837912

  邮  箱:fxsnyjajk@163.com

 

  附件:1.市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包片工作组

     2.阜新市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检查现场检查记录

     3.阜新市农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4.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提示

 

附件1

阜新市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包片工作组

 

组  长:岳永兴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王  潇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王  锋  市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

        唐  岩  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安全科科长

        富琳琳  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安全科三级主任科员

(二)督导检查组

第一组:阜新县

组  长:田宗志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张  雪  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科科长

韩锡赢  市农业农村局帮扶科副科长

房立伟  市农业农村局兽医科三级主任科员

左小玲  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三级主任科员

尹清波  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畜牧部部长

陈  晨  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科员

第二组:彰武县

组  长:席  东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林鹏宇  市农业农村局三级调研员

杨晓军  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科长

王  波  市农业农村局畜牧科科长

秦晓光  市农业农村局兽医科科长

黄  月  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科一级科员

王丽维  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正高级农艺师

第三组:细河区、清河门区、高新开发区

组  长:梁庆福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刘晓利  市农业农村局三级调研员

荣  真  市农业农村局畜牧科副科长

吴美骞  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三级主任科员

赵福超  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部副部长

马欣雨  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部科员

刘兴起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疫监督负责人

第四组:海州区、太平区、新邱区

组  长:李玉娥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市农业中心主任

成  员:秦  实  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科长

王若溪  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科员

杜慧颖  市农业农村局畜牧科科员

于  亮  市农业中心农业资源保护部部长

鞠大伟  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信息部部长

张  晴  市动物疫控中心办公室负责人

备注:组长岳永兴同志根据实际工作情况,随各督导检查组开展工作。农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由农机科与市农业综合执法队另成立督导检查组负责。

 

附件2

阜新市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检查现场检查记录

   )检查〔      

被检查单位: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检查场所: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时    分

检查情况:                                                         

                                                                       

                                                                       

                                                                       

                                                                       

                                                                      

                                                                       

检查人员(签名):              、              

 

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3    

阜新市农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填报单位:                   责任领导:                        联络人:                                   联系方式:                                                                       

序号

行业

部门

县区

企业单位

名称

行业类别

风险隐患内容

排查时间

查出单位

整改情况(已整改的填写整改完成时间/正在整改的填写采取的防范措施)

复查验收

备注

1

(例)

农机科

 

***农机合作社

农机

未年检

2025.*.*.

农机科

2025.*.*已年检合格

已复查:督察整改责任人、本行业复查

 

2

 

 

 

 

 

 

 

 

 

 

 

3

 

 

 

 

 

 

 

 

 

 

 

4

 

 

 

 

 

 

 

 

 

 

 

5

 

 

 

 

 

 

 

 

 

 

 

备注:累计排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项,整改**项,复查销号**项。


附件4

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提示

 

  一、农机领域

  (一)驾驶操作人员注意事项

  1.持证上岗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必须取得与机型匹配的驾驶证,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出车时请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等出车必带证件。  

  2.禁止违法载人,禁止带病或酒后驾驶, 禁止受饮酒或药物影响后作业 

  3.驾驶操作人员应对辅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参与作业的辅助人员设置联系信号,无关人员应离开作业现场。 

  4.掌握火灾、翻车、机械故障、触电等突发情况的处置方法。

  5.不擅离岗位,农机运转时驾驶员不得离开操作台,特殊情况需熄火。

  6.禁止疲劳驾驶,连续作业不超过4小时,合理安排休息时间。

  (二)农业机械使用前注意事项

  1.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应该按规定进行注册登记,对人身财产安全可能造成危害的农业机械要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2.全面检查设备,检查发动机、制动系统、轮胎、灯光、传动部件等关键部位是否正常,确保无漏油、漏液现象。

  3.熟悉操作手册,在使用农业机械之前,应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牢记正确的操作流程和作业方法。

  4.检查燃油和润滑,确保燃油、润滑油、冷却液等充足且符合标准,避免因缺液导致故障。

  5.确认安全防护罩、防护栏、紧急制动装置等防护装置完好无损,严禁私自拆除。

  6.进行试运行测试,空载启动农机,测试转向、刹车、升降等功能是否正常。

  7.全面检查作业环境,提前勘察作业区域,清除障碍物(如石块、电线、铁丝等),标记危险区域(如沟壑、陡坡等)。特别是进行高秆作物作业时,要事先排除或有效控制风险后方可作业。

  8.关注天气预报,避免在雷雨、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下作业,防止突发情况。

  9.备齐应急工具,随车携带灭火器、急救包、三角警示牌和常用维修工具。

  10.确认农机已完成定期保养,维修记录完整。

   (三)农业机械作业过程中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农业机械操作规程作业,禁止超负荷、超速运行。严禁超载、违法载人或客货混载。

  2.禁止载人,农业机械作业时,除驾驶员外严禁其他人员搭乘(如站立在踏板、货斗等)。

  3.避开危险区域,远离高压线,深沟、陡坡等危险地带,要保持安全距离。时刻观察周围环境,不要在高压线下装、卸车,不可触碰电杆和拉线。

  4.在坡耕地作业或耕地边有较深沟壑时,应在障碍、危险处设置明显标志。采用倒车方式跨越高埂或下陡坡时,应查明后方情况。

  5.操作时集中注意力,禁止接打电话、聊天或分心,时刻观察周围环境。

  6.发现异响、异味或异常振动时,立即停机检查。

  7.驾驶员和辅助人员作业时不穿宽松衣物,防止衣物被卷入机械转动部件,造成人身伤害。需穿防滑鞋、戴安全帽,长发者应束发。作业行进中,不得用手、脚清除农具上的泥土和杂草。 

  8.定期检查状态,连续作业时,每隔2小时停机检查油液、温度及部件磨损情况。

  9.检修前必须熄火并拔钥匙,悬挂“禁止启动”警示牌。如拖拉机配套机具或联合收割机在作业过程中,发生工作装置缠草、堵塞等情况,应在停机熄火后清理。

  10.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在作业过程中,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严禁“跟机拾粮”等行为。禁止儿童在作业区域内玩耍或靠近运转中的农业机械。

  (四)农业机械转移过程中注意事项

  1.转移前收起悬挂装置(如犁具、收割台),锁紧固定装置。

  2.遵守交通法规,道路转移时需悬挂号牌、开启警示灯,遵守限速和交通信号。

  3.观察路况,通过村庄、桥梁、窄路时减速慢行,注意行人及车辆。

  4.避免超宽超高,运输时需符合道路运输尺寸要求,必要时按照规定申请特殊通行许可。

  5.夜间转移需开启前后照明灯,车尾粘贴反光标识。

  6.上下坡、泥泞路段等复杂路段需低速行驶,避免急转弯或急刹车。

  7.农业机械转移时仅限驾驶员乘坐,货箱或挂车严禁载人。

  8.长距离转移时,要随时注意车辆状态,建议每行驶2-3小时或100-150公里后,停车检查轮胎、紧固件和货物固定情况。

  9.在狭窄区域倒车需有专人指挥,确保视野清晰。

    (五)农机事故急救常识

  1.发生农机事故时,操作人员和现场其他人员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或转移,保护现场,造成人员受伤的,应当向事故发生地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报告。造成人员死亡的,除报告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还应当向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报告。

  2.农机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3.救助失血伤员时,应先进行止血。在紧急情况下急救伤员时须先用压迫法止血,然后再根据出血情况改用其他止血法。

  4.遇到伤者被压于车轮或货物下时,不能拉拽伤者的肢体。骨折伤员脊柱可能受损时,不要改变伤员姿势。有玻璃等异物扎入伤者体内时,不能立即拔出。

  5.燃油着火时,不能用水灭火。使用灭火器救火时,人要站在上风处,灭火器瞄准火焰根部。

  (六)其他

  结合农机安全生产风险特点和工作实际,针对其他农机安全生产隐患也要深入细致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迅速督促整改到位,及时消除隐患,防止发生农机安全生产事故。

  二、畜禽屠宰领域

  (一)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注意事项

  1.屠宰企业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企业法人为安全生产总负责人,应制定完整的安全生产预案。

  2.对致昏、刺杀、浸烫脱毛、燎毛、劈半等关键岗位,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健全各岗位人员操作规范及设施设备操作规程

  (二)防止液氨制冷系统泄漏注意事项

  1.储氨场所应设置氨气泄露检测报警仪,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

  2.应配备日常检修所需的有效防护器具,过滤式防毒面具(氨气专用滤毒罐)、橡胶手套、胶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应满足在岗人员一人一具。

  3.至少配备一套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

  4.安全阀需进行周期检定,张贴检定标签,应选用防爆型静电消除装置。

  (三)特种设备管理注意事项

  1.锅炉、液氨存储等特种设备应取得使用许可,并建立台帐。

  2.从事特种设备操作的人员应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质,持证上岗。

  3.特种设备应建立设施设备定期检修保养制度。

  (四)有限空间作业注意事项

  1.应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2.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3.作业前应审批,进行通风和气体浓度检测,检测合格后方能进行作业。

  4.有限空间的出入口应设置安全标志。

  5.作业现场应设置专门的监护人员。

  6.应配备齐全的应急救援设备。

  三、畜牧业领域

  (一)养殖场安全生产检查要点

  1.建立预案:养殖场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台账记录完整。

  2.用电安全:养殖圈舍要避免电线裸露、低挂,有条件的需安装防爆开关,避免用电安全隐患。

  3.配备防火物资:养殖场要配有相关防火物资贮备,如灭火器,并且定期检查物资时效性,确保在安全有效范围内使用。

  4.圈舍安全:养殖场要确保圈舍棚体安全稳固,不存在倾斜、坍塌等安全隐患。

  5.有限空间安全:设有氧化塘、化粪池、沼液池以及密闭式粪污处理车间等畜禽液体粪污贮存设施的养殖场务必要在有限空间设置警示标识,张贴“十严禁”“十必须”明白纸。

  6.开展教育培训:养殖场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大型养殖场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及应急演练。

  (二)饲料厂安全生产检查要点

  1.危险操作面防护:高空投料平台、操作平台等要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或设施。

  2.危险品管理:按危险化学品管理的饲料添加剂的贮存符合要求,有清晰的警示标识,采用双人双锁管理,检验化验室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管理应建立制度和出入库记录。

  3.用电防护:有警示标识,易产生或积存粉尘区域的人工采光灯具、电源开关及插座具有防爆功能。

  4.特种设备:高温设备和设施有隔热层和警示标识,压力容器、设备传动装置要有安全防护装置,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取得安全合格证明。

  5.消防设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置或设备,确保在安全有效范围内使用。

  备注:饲料厂安全生产情况需由应急局牵头,我局配合开展安全检查。

  四、设施农业

  1.设施大棚结构安全。大棚骨架、墙体等是否出现结构损坏、材料老化、连接部件松动等。

  2.用电安全。是否采用合格的电缆、用电器是否超期服役、用电设备安装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私拉电线、电动车违规充电等。

  3.电动设备使用安全。是否加装卷帘机防护罩、电机未接地等隐患,使用是否规范等。

  4.用火用水安全。看护房内原则上禁止用火,生活用房内用火是否做好防护;设施内取暖用火是否规范等;蓄水池周边做好防护,防止人员跌落及设备掉落等。

  5.用药安全。正确选用农药,不选用高残留、高毒农药品种,注意药品安全间隔期。

  6.大棚加固安全。是否存在棚膜等松散、卷帘机等安装固定不牢固等。

  7.乱堆乱放。是否乱堆乱放塑料棚膜、农机装备、药肥等物资以及生产的废弃物、杂草等。

  8.配备消防设施。是否配备灭火器以及灭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内;园区是否配备小微型消防站等。消防设施摆放位置是否醒目且易取用。

  9.是否及时关注相关部门发布的气象预警等,及时做好防范。

  五、沼气工程

  (一)安全管理制度

  1.应急预案规定是否齐全,对潜在风险识别是否齐全等,应急演练记录(重点核查时间的响应,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人员疏散等),应急演练后对应预案的评审(是否有修订、相应照片等)。

  2.安全作业专项管理制度(重点检查制度与工段安全管理的适宜性,员工对制度的了解程度)。

  3.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的适宜性,核查特种设备检定记录、安全阀的适宜性和校准检定记录,易制毒和易制爆等危化品的出入库台帐以及培训记录,询问相关人员对制度的掌握程度。

  4.特殊作业许可审批制及适宜性(包括动火作业、动土作业、临电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特殊吊运作业、2米以上高空作业、检修清理设备等作业),特殊作业发生后的审批情况,关注特殊作业申请、审批及作业后风险排除的确认记录,是否有效地防止了次生风险的发生。

  5.消防设施器械配备管理制度(内容是否齐全),重点检查消 防设施检查记录,确保消防设施有效。

  6.设施、设备日常保养、检修维修制度(重点关注设备计划检修方面的规定),按计划检修的实施记录以及故障维修记录,核查检修和维修后的验收确认签字。

  7.日常巡查、巡检、隐患排查及整改制度(重点核查是否有未按要求整改的考核规定),核查日常巡检记录,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记录。

  8.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内容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的相关规定)。

  9.危险源识别管理制度(内容是否齐全),相关人员对危险源、重点安全隐患及易发生部位掌握程度。

  10.应急预案规定是否齐全,对潜在风险识别是否齐全等,应急演练记录(重点核查时间的响应,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人员疏散等),应急演练后对应急预案的评审(是否有修订、相应照片等)。

  (二)安全标识标志

  1.安全作业专项管理制度是否上墙(各工段)。

  2.相应区域是否设置防火区、防爆区、有限空间、当心有害气体中毒、严禁烟火、禁止电话、禁止吸烟等、注意洞口、防静电、架空管道防碰撞等标志牌。

  3.集粪池、调配池、沼渣沼液池、检查井、深泵坑等有限空间是否设置有限空间安全告知牌。

  4.各个建筑物、设施、设备、阀门附近的明显部位是否张贴必要的工作图标、安全注意事项、操作规程和运转说明等。

  5.各种管线是否以不同颜色加以区别。

  6.是否有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安全告知牌、重大危险源告知牌及逃生路线图。

  (三)安全防护

  1.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沼气工程围墙或防护围栏等安全防护设施。

  2.建筑物、设施、设备的防雷、静电接地设施是否完好,易燃易爆区是否设置室内消静电球、帘、柱的配备。

  3.存在爆炸危险的进料间、净化间、锅炉房、增压机房、发电机房等建构筑物是否设置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报警器以及联动排风设施。

  4.秸秆粉碎车间、有机肥生产车间是否设置除尘及排风设施且运行正常。

  5.各项安全防护是否齐全,做到有洞必有盖、有轮必有罩、有台必有栏,以及其它安全措施是否齐全、物品摆放是否有序。如:罐体、池子等操作平台、梯子、洞口、防护栏杆、盖板完好无损,敞口池旁边配备30米绳长救生圈。

  6.作业人员的防护用品(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防护手套、防护镜、口罩、呼吸器、防暑降温物品、保暖物品、劳保物品、救生衣等)是否齐全,现场急救物品、药品是否齐全,是否过期。

  (四)消防设施

  1.厌氧消化器、贮气柜、沼气火炬等与周边建筑物防火间距是否达标。

  2.消防水池水量是否满足要求。

  3.消防设施及消防报警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4.消防通道是否存在被占用、堵塞。

  5.主要位置设置灭火器具是否种类符合、完好、无过期现象。

  (五)产气储气设施

  1.每个厌氧消化器正负压保护装置运行是否正常。

  2.气柜正负压报警装置、自动超压燃烧放散装置是否运行。

  3.供气主管线是否设置阻火器,供发电和提纯压缩的沼气进口管道上是否设置快速切断阀。

  4.进行集中供气的,供气系统是否设置气体加臭装置,供户燃气管道系统是否符合规范、无腐蚀锈蚀现象。

  (六)电器仪表等

  1.防爆场所带电设备及布线是否符合防爆要求,并保持清洁、干燥、密闭,绝缘、接地良好。

  2.仪器仪表无损坏、读数正常;周期校准记录是否齐全、校准周期符合要求。

  3.各种设施、设备、管道、阀门等是否完好无损,无腐蚀锈蚀等现象。

  六、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

  1.贮藏窖类冷库库体是否稳定、牢固。

  2.冷库门数量是否达标。

  3.组装式和土建式冷库库顶是否存在破损、漏水、积水等情况。

  4.冷库周围是否设置排水道,库内是否存在积水现象。

  5.建筑保温材料防火等级是否符合标准。

  6.冷库是否配备防爆灯、防潮插座。

  7.冷库是否配备消防装置、应急开关。

  8.涉氨、涉氮制冷的设施是否存在液氨、液氮爆炸风险。

  9.货物堆放稳固、整齐,与顶棚、风机保持安全距离,防止货物倒塌砸伤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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