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辽宁省农业农村厅等三部门关于开展2025年辽宁省特色农业县遴选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5-11-13 浏览量:87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岳怡静 文字大小:

  一、总体要求 

  立足特色资源、产业基础,从阜新县、彰武县中遴选省级特色农业县。聚焦县域内1-2个农业主导产业,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着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因地制宜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强化政策扶持、创新驱动、科技支撑、要素保障,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健全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加快种养加销、农文旅商全产业链融合,助推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遴选条件

  (一)以水稻(大米)、油料、蔬菜、水果、中药材、花卉、食用菌等种植产品为主导产业的,单一种类种植面积;以猪、牛、羊、鸡等畜禽产品为主导产业的,单一种类存(出)栏量;以参、蟹、虾、贝、螺、淡水鱼等水产品为主导产业的,单一种类养殖面积,均需位于全省各县(市)前列。以蔬菜为主导产业的,设施蔬菜产量占蔬菜总产量比值不低于44%;以畜禽产品为主导产业的,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率不低于70%。

  (二)聚焦1-2个农业主导产业,申报的主导产业全产业链总产值达到30亿元以上,其中:申报2个主导产业,产业之间要有关联性,且每个全产业链产值需达到10亿元以上。

  (三)优先支持建设1个以上农产品加工集聚区,本年度引进2个以上总投资超过5000万元的农产品加工项目并开工建设。

  (四)优先支持主导产业已拥有地理标志农产品或区域公用品牌,且品牌价值达到30亿元以上;新产业新业态实现集聚规模化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年接待30万人次以上。

  (五)优先支持获得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省级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优势区、省级乡村振兴补短板工程重点县、辽东绿色经济区9县(市),以及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带所在县(市)。特色农业县省级奖励资金可作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配套资金,用于后续项目建设。

  三、遴选程序

  (一)自愿申报。各县人民政府,向阜新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县人民政府申请报告、特色农业县建设申报书和佐证材料等。

  (二)地市推荐。阜新市人民政府对申报县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竞争遴选,形成推荐名单,报送至省农业农村厅。

  (三)专家评审。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组织专家按照特色农业县申报材料评价表,结合日常考察情况对各县(市)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形成专家组意见。

  (四)审定公布。省农业农村厅会同有关部门完成审定、公示并公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组织化管理,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二)加大投入力度。给予每个县1000万元省级奖励资金支持。

  (三)做好宣传推广。及时总结特色农业县发展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

 

  解读人:李媛  

  联系电话:2935533  

  解读单位: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阜农发〔2025〕68号转发辽宁省农业农村厅等三部门关于开展2025年辽宁省特色农业县遴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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