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阜新市2025年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

日期: 2025-10-27 浏览量:99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岳怡静 文字大小:

  为扎实做好阜新市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实施工作,推动农民合作社提质强基增能,实现高质量发展,我市制定《阜新市2025年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现就方案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支持对象

  奖补对象为依法登记且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测名录的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二、支持标准和内容

  (一)对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项目资金先建后补。项目竣工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按照不高于项目实际投资总额50%比例予以奖补,每个农民合作社奖补资金不超过20万元。

  (二)一是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二是支持脱贫地区的农民合作社带动当地庭院经济发展。三是支持农民合作社与省级技术指导专家团队合作。四是支持农民合作社单独或以几家农民合作社联合的形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五是支持农民合作社参与农业废弃物、农村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设施建设运营。

  三、项目申报

  农民合作社培对建设项目和投资总额的合理性、合法性、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于12月25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市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中心农经部

  解读电话:2178989

  解读单位: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阜农发〔2025〕64号关于印发阜新市2025年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打印
分享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