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5-04-02 浏览量:111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岳怡静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为加快推进全市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有效解决传统地膜回收难、替代成本高等问题,推动2024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阜新市2024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日
阜新市2024年度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方案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的通知》和《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下大力气治理“白色污染”的总体要求。坚持科学使用,合理减量;坚持典型引领,试点带动;坚持农民自愿,综合施策;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发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调动本地区地膜生产销售企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回收利用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多方积极性,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地膜污染防治工作。以加快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导向,加强地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等全过程管理,以试点工作为抓手,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以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应用为重点,加快构建废旧地膜污染治理长效机制,提升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当年任务执行当年实施标准的原则,计划完成2023年结转任务0.66万亩、2024年任务1万亩,共1.66万亩。其中,2023年结转任务阜新县承担0.3万亩、彰武县承担0.26万亩、太平区和清河门区分别承担0.05万亩;2024年任务阜新县和彰武县分别承担0.5万亩。
三、建设标准
(一)实施主体。以覆膜大县为重点,支持引导农户、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事企业等实施主体开展试点建设工作。针对棉花、玉米、蔬菜、甘薯、西香瓜等作物,科学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应用。
(二)覆膜标准。按照一切服务于农业生产的根本原则,各县区应结合作物生长需求、种植成本核算,科学推广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从源头保障地膜的可回收性。通过抗旱品种选育、种植结构调整、一膜多用、改进覆盖方式等,提高地膜使用效率,降低使用强度;通过发挥专家指导作用,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与服务。
(三)健全科学高效回收利用体系。加强与发展改革、工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供销合作社等部门联动,充分依托供销社系统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按照“定点回收、分类整理、集中转运、无害化处理、公共财政扶持”的原则,培育专业化服务组织,逐步构建以旧换新、经营主体上交、第三方机构回收等多元化回收机制。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有关建设乡镇要建立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管理台账,及时掌握辖区内地膜总体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废旧地膜回收处置情况。结合“千万工程”逐步推进废旧地膜无害化处理工作,提升地膜资源化再利用能力。
四、补贴标准
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应用标准为中央财政补贴30元/亩,采取“一年支持、两年巩固、三年建机制”的方式,试点地区同一地块原则上连续支持不超过2年,补贴形式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执行,即市级复验试点建设合格后拨付资金到县区。
五、项目验收
(一)县级自验。由试点所在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组成验收小组,对年度项目实施和管理情况进行自查,主要核实项目实施方案落实情况、各类档案资料、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地膜购买使用回收台账等。自查过程中邀请同级财政部门参加,形成自查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于10月底前报市农业农村局。
(二)市级复查。市农业农村局11月底前对试点实施情况进行复验,复验无异议后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情况、项目公示具体实施情况及取得的成效等。公示无异议后形成项目核查验收报告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三)省级抽查。省农业农村厅将聘请专业机构或组成调研组对各市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核验。对项目完成较好的市予以表彰;对工作效果差、资金使用不规范等情况的取消下年试点资格;对未能完成任务的市予以通报,并函告同级政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建立由政府领导亲自抓,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督导调度与工作指导,切实保障试点任务落实落地。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区要编制县级实施方案(附件),实施方案包括基本情况、基础条件、实施必要性等,要明确试点作物、补助方式、补助对象、补助环节、补助标准等。
(三)完善多元化投入体系。各县区要将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列入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对从事地膜回收任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
(四)因地制宜做好适配地膜推广。针对2024年建设任务,在保障地膜可回收性前提下,根据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地块生产需求,做好农艺措施配套。依据专家论证结果,适度推广0.01毫米以上(不含0.01毫米)具备同等强度的地膜。
(五)加强监督管理。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组织管理、制度建立、运行管理、资金管理、工作开展、完成进度、工作成效等方面的监督和指导。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是国家对省涉农领域约束性考核指标,已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请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六)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区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探索,总结适宜本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做好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宣传策划和组织工作,广泛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活动,提高农户科学使用和回收地膜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联系方式: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秦实15941896366,于亮。
附件:县级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实施方案(参考模板)
附件
县级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实施方案
(参考模板)
一、基本情况
1.县域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区位优势和财政状况。
2.地膜覆盖应用与回收利用状况,包括覆膜作物种类、覆膜方式、不同作物覆膜面积、使用量、回收量、残留量以及覆盖年限等。
3.地膜生产和再利用情况,包括地膜生产、再利用企业数量、生产能力、销售方式、销售网络等。
二、基础条件
1.县域内地膜回收利用体系情况,包括回收站点数量、从业人员数量、年回收能力和补助方式,回收再利用企业数量、年加工能力等。
2.县域内地膜监测统计情况,包括地膜台账建设情况、残膜监测点数量、监测统计历史数据等。
3.近年开展地膜回收工作重点县等建设基本情况和建设成效等。
三、实施必要性
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所具备的工作基础和条件,通过方案实施拟解决的问题等。
四、目标和重点任务
具体内容包括规模与布局、建设内容、技术路径、主要目标、实施主体与方式、产品遴选清单、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等,目标要明确本县“十四五”地膜回收率目标,回收体系建设规模,回收再利用能力提升水平和本区域地膜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情况。建设内容要重点明确不同作物类型、不同覆盖方式的实施面积,加厚高强度地膜的回收方式、回收主体和回收补贴方式等。
五、保障措施
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政策扶持、机制创新、资金保障和监督管理等。政策扶持方面主要明确加工、再利用和回收处理企业按规定享受的用地、用电、税收等措施,机制创新方面包括区域补偿制度和贯穿地膜生产、销售、使用和回收全链条的台账制度及残膜监测制度,监督管理方面要明确开展全链条部门联合执法的具体措施。
六、效益分析
主要包括: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三个方面。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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