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3-11 浏览量:95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王雪滨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高新开发区现代农业综合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全面净化种业市场,推动生物育种产业化扩面提速,确保春季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有力支撑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全省春季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6〕10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2026年阜新市春季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阜新市春季农作物种子监管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全面净化种业市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生物育种产业化扩面提速,确保春季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有力支撑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和《辽宁省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以春耕备耕为关键时机,以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为主要方式,在全市集中开展种子监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净化种业市场,确保春季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有力支撑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为国家粮食安全贡献力量。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以玉米、大豆、水稻、马铃薯和蔬菜等作物种子为重点,选择辖区内部分种子集中交易市场、经营门店、网络电商平台开展检查。原则上,抽取种子样品数量不少于上年。
(二)检查内容。一是种子生产经营行为。检查经营门店等种子生产经营主体,是否具备资质并按规定备案,备案品种是否齐全、备案信息是否完整等;是否建立种子销售台帐,台帐是否完整规范等;是否存在“白皮袋”种子、假冒侵权、无证生产经营、网络违法销售种子等行为。二是品种审定登记情况。检查市场销售种子,是否存在主要农作物未审先推、已撤销审定品种违法推广销售等情况;是否存在列入登记目录的非主要农作物种子未经登记而发布广告推广,未经登记而以登记品种名义销售等情况。三是种子包装标签。检查市场销售种子的标签和使用说明,是否合法合规、完整规范等,重点核查二维码信息是否真实可追溯;检查认证种子标识是否超范围使用。四是种子质量、真实性和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玉米种子。抽取种子样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净度、水分、发芽率、品种真实性、品种纯度、健康质量等检测;非转基因玉米种子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转基因玉米种子进行转基因性状真实性、性状纯度检测;开展转基因制种基地制种企业亲本种子质量检测结果核查等。五是转基因玉米产业化应用。检查我市转基因玉米产业化种子供销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转基因种子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和供种销售等平台信息填报等实施全程可追溯情况,以及辖区内销售转基因玉米种子的经营主体通过手机APP开展转基因种子经营信息填报等可追溯情况等。六是种子检疫情况。检查种子的植物检疫证明编号和植物检疫证书,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货证不符、违规调运等情况,检查从国(境)外引进种子的引种计划性、引进后种植使用和疫情监测情况等,抽取种子样品,检测是否携带检疫性有害生物。
三、进度安排和方式
专项行动时间为2026年3月至6月,分为安排部署、组织实施、总结上报三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3月1日—3月20日)
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分别结合辖区农业生产实际,制定印发本地区春季种子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压实责任,明确措施,加大力度做好面向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种子销售主体(含网络平台)、从事粮食生产和服务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广大农民的宣传引导等工作,持续彰显春季种子监管的高压态势,不断提升广大用种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21日—5月31日)
包括检查、暗访、检测、溯源、查处、督查等六项重点任务。
1.检查。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统筹安排监管人员和执法力量,选择辖区内部分种子交易市场、经营门店,尤其是投诉举报多、过往发现问题多的种子经营主体和场所开展集中检查,现场扦取种子样品;加大力度开展对网络平台销售种子的检查和扦样。及时开展玉米种子转基因成分速测。
2.暗访。以玉米种子为重点,市、县农业农村部门依法采取有效方式,适时开展实地暗访,着力发现问题线索,暗访对象既包括玉米种子交易市场、经营门店、集中供种地区种子仓库和网络销售平台,又包括从事玉米生产和服务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种植农户等,为及时发现问题种子线索,严禁非法种子下地夯实基础。
3.检测。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扦取的种子样品及时开展质量检测、玉米转基因成分和送省指定单位开展是否携带检疫性有害生物检测。对转基因玉米产业化应用示范企业在辖区内销售的转基因玉米种子做到全批次、全覆盖检测。
4.溯源。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辖区内检查、暗访、检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逐一梳理溯源。对本市管辖涉及外市或外省的问题线索,及时向相关市农业农村部门或外省相应部门发送问题线索协助调查函,由相关市或外省相应部门配合调查;对非本市管辖的,则应及时向管辖市或省相应部门移交有关问题线索。
5.查处。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暗访、检测、投诉等多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均要及时开展彻底核实,及时责令停止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程序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对外部移交的问题线索要及时向移交市或省相应部门反馈查处结果。加大与公安部门的联合执法力度,强化行刑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侦查处理。
6.督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将适时组成督查组,深入重点县(区)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情况等进行监督抽查或突击检查,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督促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对重点案件线索实行挂牌督办或由上级立案查处。对监管或查处不力的,要通报至所在县(区)政府。
(三)总结上报阶段(6月1日—6月8日)
各县(区)要在2026年6月8日前,完成专项行动的总结评估工作,以正式文件向市农业农村局报送春季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含底稿和案例)。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春季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调配合,落实保障机制。市局成立由主要局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种植业管理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科技教育科、市农业发展中心耕保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市春季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工作专班(见附件1),统筹推进专项行动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局种业管理科,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区)要及时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对投诉举报多或过往发现问题的企业、销售门店、网络销售平台等适当加大检查频次,对获得种子认证、诚实守信的企业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销售门店、网络销售平台等合理减少检查频次。
(二)压实责任,突出重点。组织开展春季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是我市实施种业市场净化行动,完成转基因玉米产业化应用示范和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等目标任务的重要举措,各县(区)要进一步压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农业农村部门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增强开展好专项行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在全面落实春季种子监管各项任务的同时,突出抓好转基因玉米产业化应用示范种子和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玉米种子的监管。要以规范转基因玉米产业化应用示范种子的许可备案和溯源管理为引领,强化种子质量监管。要紧盯非法转基因玉米种子监管不放松,落实政府和部门责任,增强高压态势,强化扦样检测,采取严厉、有效措施,坚决制止非法转基因玉米种子下地,为转基因玉米产业化应用示范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强种子质量管理和执法体系建设,保障种子检测、执法经费,配备种子执法设施设备,加强种子监管执法力量,确保依法依规开展种子质量扦样检测和执法工作。
(三)依法依规,规范执法。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执法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各项检查。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执行规定程序,规范开展扦样、记录及取证等工作,确保公正、科学、规范开展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要及时核查,依法严厉打击,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抽查结果不合格的种子,要依法处理生产经营主体,并按程序及时通报处理结果。对举报投诉线索要及时组织分析研判,具备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对上级转办的案件线索,要及时调查处理和反馈。要加大查处结果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强化警示震慑。对有案不查、执法不严、处罚不力的,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四)加强宣传,协同配合。要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辽宁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宣传,提高种子生产经营者及从事粮食生产和服务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广大农户的法律意识。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面向社会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和电子信箱。各县(区)要主动与公安、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工作机制,做好行刑衔接,开展联合执法,形成上下联动、内外协作、齐抓共管、震慑有力的监管格局。
(五)强化指导,主动服务。要通过开展新型农民培训、送科技下乡、网络媒体宣传、印发宣传册(单)等多种有效方式,大力推广适宜当地种植的绿色高产优质多抗新品种,引导用种者“看主体证照、看生产厂家、看包装标签、看适宜区域”,从正规渠道科学选种购种。做好面向规模种植大户、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点对点购种指导服务,着力提高作物单产水平。
市农业农村局对各县(区)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开展定期调度,各地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半月分别报送专项行动动态信息和检查底稿(WORD、EXCEL格式;涉及打击非法转基因种子专项行动情况同时另报,敏感信息须刻录光盘邮寄)。6月8日前,以正式文件的PDF版报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附底稿和案例;同时报送WORD、EXCEL版;案例阜新县、彰武县至少报送1个;涉及打击非法转基因种子专项行动情况同时另报,敏感信息须刻录光盘邮寄)。总结内容主要包括:工作部署及开展情况、工作成效、问题建议、已查处案件情况等。
联系人:
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种业管理科)富玥莹3391599;
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曹宏2350508;
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 秦实2350353;
市植保植检总站 李淼 15140920630;
市农业现代服务发展中心耕地与种质保护部 焦亮2350335;
市农业农村厅种植业管理科邮箱:fxsnwnyk@163.com;地址:阜新市西环路5号
附件:1.阜新市春季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2.2026年阜新市春季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底稿
3.2026年春季种子质量及真实性等抽检情况底稿
4.2026年春季转基因玉米产业化应用示范监管情况底稿
5.2026年春季种子检疫监管情况底稿
附件1
阜新市春季农作物种子监管专项行动
工作专班
组 长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岳永兴
副组长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梁庆福
成 员 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科长 杨晓军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王 宇
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科科长 秦 实
市农业发展中心耕地与种质保护部部长 张海军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主办单位: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版权所有: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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