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 2026-04-10 浏览量:36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王雪滨 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相关科室,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经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制定《2026年阜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6年阜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案》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0日
2026年阜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案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阜新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升之年,做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市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高质量推进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农业强市建设目标,全面加强涉农领域违法打击力度,加强自身建设、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办案质效,为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及农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工作原则
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检查由日常执法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组成。日常执法检查由市、县农业农村局行业监管科室、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以下简称“市队”)和两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以下简称“县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各区农业农村局要结合本区域实际,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规范开展日常检查、线索核查、举报受理等工作;专项执法检查按照上级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开展。市队执法检查任 务详见附表《2026年阜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清单》,县队参照制定本级工作清单,并报市队备案。 三、重点任务
(一)种植业投入品执法
1.种子执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主体执法检查。检查企业资质(生产经营许可证、委托生产合同)、产品质量(水分、芽率、净度、纯度等)、包装标签标识、品种真实性、转基因成分、侵权套牌、种子经营备案情况、经营档案、植物检疫证书及检疫证明编号、网络售种等。
牵头科室:种植业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队执法一科,两县执法队
2.农药执法。开展农药生产、经营主体执法检查。检查农药生产企业资质、产品质量、经营许可证、标签标识、采购销售台账、网络经营备案及公示、非法销售禁限用农药和假劣农药以及未登记农药等。
牵头科室:种植业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队执法一科,两县执法队
3.肥料执法。开展肥料生产、经营主体执法检查。检查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擅自修改经过登记批准的标签内容等。
牵头科室:种植业管理科
责任单位:市队执法一科,两县执法队
(二)动物卫生执法
4.动物养殖、交易环节执法。开展养殖场(户)执法检查。检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兽药使用情况、强制免疫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出栏畜禽检疫申报、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出具、畜禽养殖场备案、建立及保存养殖档案情况等。开展动物交易市场执法检查,检查动物防疫条件、交易记录、动物入场查验检疫证明情况、无害化处理等。
牵头科室:兽医科、畜牧产业发展科
责任单位:市队执法二科,市队执法六科,两县执法队
5.种畜禽执法。开展畜禽种业市场检查。开展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检查,严肃查处不具备许可条件生产经营或存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行为。重点检查牛冷冻精液经营企业的无证经营、假冒伪劣、超范围经营、虚假标识及销售未经农业农村部审批进口的冷冻精液等。
牵头科室:畜牧产业发展科 农业中心畜牧部
责任单位:市队执法二科,两县执法队
6.动物屠宰环节执法。开展屠宰加工企业执法检查。检查屠宰场所动物防疫条件情况、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屠宰加工人员健康证、防疫检疫制度、入场查验及检疫申报记录、出场动物产品登记、“瘦肉精”“非洲猪瘟”及肉品品质检测、待宰巡查、清洗消毒、无害化处理等。
牵头科室:兽医科
责任单位:市队执法二科,两县执法队
7.动物运输执法。开展动物运输单位及个人执法检查。检查动物运输车辆备案、检疫证明、跨省运输动物“指定通道”进入、运载工具清洗及消毒等。
牵头科室:兽医科
责任单位:市队执法二科,两县执法队
8.动物诊疗环节执法。开展动物诊疗机构执法检查。检查动物诊疗机构和从业人员资格及公示、诊疗机构防疫制度、执业兽医备案、手术室及设备配置、卫生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弃物处置、病志记录、处方笺等。
牵头科室:兽医科
责任单位:市队执法二科,两县执法队
(三)农机执法
9.农机安全执法。开展农业机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检查作业农业机械是否取得登记证书、号牌及行驶证;驾驶员是否取得驾驶证;是否违反规定载人;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年度检验;安全防护装置与安全标志;卷帘机是否私自或由非正规厂家制造、拼装、改型的不合格产品;是否安装漏电、过载保护装置等。
牵头科室:农机产业发展科
责任单位:市队执法三科,两县执法队
10.农用无人机执法。开展农用无人机使用单位及个人执法检查。检查从事常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飞行活动的人员是否取得操作证书等。
牵头科室:农机产业发展科
责任单位:市队执法三科,两县执法队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
11.蔬菜、水果质量安全执法。开展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执法检查。检查农产品生产记录、承诺达标合格证、质量标志、违法使用禁用农药、超范围使用限用农药、不执行休药间隔期采摘上市、常规农药残留超标、冒用或超范围用标、违法使用保鲜(防腐)剂及添加剂等。
牵头科室:农业安全科
责任单位:市队执法四科,两县执法队
12.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开展蛋鸡养殖场及生鲜乳生产、经营主体执法检查。检查蛋鸡养殖场用药记录、库存兽药产品和休药期记录,核查用药情况等;检查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标准化建设、乳品采购销售台账等。
牵头科室:农业安全科
责任单位:市队执法四科,两县执法队
(五)渔业执法
13.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开展水产养殖生产企业执法检查。检查水产养殖主体水域滩涂证办理情况、养殖环节生产、用药和销售记录,是否存放、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渔业投入品,出场水产品是否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等。
牵头科室:畜牧产业发展科
责任单位:市队执法四科,两县执法队
14.渔业保护执法。开展渔业资源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内陆渔业船舶执法检查。严查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捕捞行为,违反关于禁渔期、禁渔区规定进行捕捞的行为,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行为等;检查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单位、展演机构资质(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检查水生野生动物产品是否取得专用标识等;检查渔业船舶登记证、渔船检验证、机驾长证、船员证等。
牵头科室:畜牧产业发展科
责任单位:市队执法四科,两县执法队
(六)农经执法
15.农业环境保护执法。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农用薄膜回收处置执法检查。检查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行为及回收台账等;检查随意弃置、掩埋或焚烧农用薄膜等行为;检查使用不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控制标准的工业废水和城市废水灌溉农田等行为。
牵头科室:种植业管理科、科技教育科
责任单位:市队执法五科、两县执法队
16.农村集体经济资产执法。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执法检查(针对年度财务审计移交线索)。检查对集体资产造成损失的、违反财务制度和侵犯集体及农民利益等行为。
牵头科室:农村改革科
责任单位:市队执法五科,两县执法队
17.宅基地执法。开展宅基地执法检查(针对整治乱占耕地建房卫星图斑线索)。检查宅基地使用者是否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筑物是否经乡镇政府审批、建筑物占用土地性质、建筑物使用用途等。
牵头科室:农村改革科
责任单位:市队执法五科,两县执法队
(七)养殖业投入品执法
18.兽药执法。开展兽药生产、经营主体执法检查。检查兽药生产企业原料库、成品库使用管理情况,相关证件、批准文号是否齐全有效,兽药产品是否全部赋码上市,生产记录是否齐全、质量管理是否规范等;检查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实兽药二维码、是否建立购销记录、兽药贮藏是否规范、处方药销售是否规范等。
牵头科室:兽医科
责任单位:市队执法六科,两县执法队
19.饲料执法。开展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主体执法检查。检查生产车间有无超范围生产情况,原料库房是否存放违禁药品,原料查验相关制度落实情况,成品库房标签是否规范,实验室检验记录和留样记录是否完整;检查经营档案、标签标识、拆包分装等。
牵头科室:畜牧产业发展科
责任单位:市队执法六科,两县执法队。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层级责任,深化统筹推进。局行业监管科室、市队、县队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锚定执法主责主业,细化年度任务清单,县队需于4月底前完成本级清单制定并报市队备案,实现任务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全年执法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规范执法体系,提升办案质效。局行业监管科室、市队、县队要遵循合法行政、合理行政、诚实信用、程序正当、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的工作原则,在执法检查中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查一次”、包容审慎监管,慎用强制措施,推广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建议等柔性执法,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案卷审查,持续提升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高办案质量。
(三)强化协同联动,凝聚执法合力。局行业监管科室、市队、县队要持续落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上下联动两项机制,强化信息通报、协查配合,健全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体系。要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协作,针对农资打假、非法捕捞、私屠滥宰等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四)完善分级分类,实施精准监管。健全监管对象风险分级分类体系,动态更新监管清单,细化风险等级评定标准。将近3年被处罚、投诉举报查实、抽检不合格的主体列为高风险,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于连续3年没出现问题、诚信守法的企业,实现“无事不扰”,减少检查频次。
(五)深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化普法格局。线上依托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推送执法案例、政策解读;线下结合“农资打假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节点,开展“田间地头普法”“赶集式普法”,面向经营主体、农户开展精准普法。及时梳理总结典型执法案例,多向省、市农业农村部门推送优秀案卷和经验做法,发挥案例警示教育作用。
附件:2026年阜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清单
(此件公开发布)
| 2026年阜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清单 | |||||||
| 序号 | 执法类别 | 检查事项 | 检查内容 | 任务量化 | 权责分工 | 检查时间 | 负责部门 |
| 1 | 种植业投入品执法 | 农作物种子生产主体执法检查 | 检查企业资质(生产经营许可证、委托生产合同)、产品质量(水分、芽率、净度、纯度等)、包装标签标识、品种真实性、转基因成分、侵权套牌等。 | 局行业监管科室、市队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种子生产企业1家。重点检查对象全覆盖。 | 日常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牵头,市队、县队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分级分类检查;专项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统筹,市队、县队按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 全年 | 种植业管理科 市队执法一科 县执法队 |
| 2 | 种植业投入品执法 | 农作物种子经营主体执法检查 | 检查经营主体备案情况、经营档案、种子标签、植物检疫证书及检疫证明编号、网络售种等。 | 局行业监管科室、市队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种子经营主体不少于20家。重点检查对象全覆盖。 | 日常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牵头,市队、县队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分级分类检查;专项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统筹,市队、县队按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 全年 | 种植业管理科 市队执法一科 县执法队 |
| 3 | 种植业投入品执法 | 农药生产、经营主体执法检查 | 检查农药生产企业资质、产品质量、经营许可证、标签标识、采购销售台账、网络经营备案及公示、非法销售禁限用农药和假劣农药以及未登记农药等。 | 局行业监管科室、市队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农药生产、经营主体不少于20家。重点检查对象全覆盖。 | 日常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牵头,市队、县队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分级分类检查;专项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统筹,市队、县队按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 全年 | 种植业管理科 市队执法一科 县执法队 |
| 4 | 种植业投入品执法 | 肥料生产、经营主体执法检查 | 检查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擅自修改经过登记批准的标签内容等。 | 局行业监管科室、市队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肥料经营主体不少于20家。重点检查对象全覆盖。 | 日常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牵头,市队、县队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分级分类检查;专项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统筹,市队、县队按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 全年 | 种植业管理科 市队执法一科 县执法队 |
| 5 | 动物卫生执法 | 动物养殖环节执法检查 | 检查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兽药使用情况、强制免疫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出栏畜禽检疫申报、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出具、畜禽养殖场备案、建立及保存养殖档案情况等。 | 局行业监管科室、市队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生猪、牛、羊、禽养殖主体各10家。重点检查对象全覆盖。 | 日常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牵头,市队、县队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分级分类检查;专项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统筹,市队、县队按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 全年 | 兽医科 畜牧产业发展科 市队执法二科 市队执法六科 县执法队 |
| 6 | 动物卫生执法 | 动物交易环节执法检查 | 检查动物交易市场动物防疫条件、交易记录、畜禽入场查验检疫证明情况、无害化处理等。 | 局行业监管科室、市队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动物交易市场5家。重点检查对象全覆盖。 | 日常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牵头,市队、县队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分级分类检查;专项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统筹,市队、县队按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 全年 | 兽医科 市队执法二科 县执法队 |
| 7 | 动物卫生执法 | 畜禽种业市场执法检查 | 开展畜禽种业市场检查。开展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检查,严肃查处不具备许可条件生产经营或存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检查牛冷冻精液经营企业的无证经营、假冒伪劣、超范围经营、虚假标识及销售未经农业农村部审批进口的冷冻精液等。 | 局行业监管科室、市队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2家种畜禽企业。重点检查对象全覆盖。 | 日常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牵头,市队、县队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分级分类检查;专项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统筹,市队、县队按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 全年 | 畜牧产业发展科农业中心畜牧部 市队执法二科 县执法队 |
| 8 | 动物卫生执法 | 动物屠宰环节执法检查 | 检查屠宰场所动物防疫条件情况、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屠宰加工人员健康证、防疫检疫制度、入场查验及检疫申报记录、出场动物产品登记、“瘦肉精”“非洲猪瘟”及肉品品质检测、待宰巡查、清洗消毒、无害化处理等。 | 局行业监管科室、市队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屠宰加工企业10家。重点检查对象全覆盖。 | 日常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牵头,市队、县队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分级分类检查;专项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统筹,市队、县队按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 全年 | 兽医科 市队执法二科 县执法队 |
| 9 | 动物卫生执法 | 动物运输环节执法检查 | 检查动物运输车辆备案、检疫证明、跨省运输动物“指定通道”进入、运载工具清洗及消毒等。 |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日常巡查,对举报投诉线索重点核查处理。 | 日常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牵头,市队、县队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分级分类检查;专项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统筹,市队、县队按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 全年 | 兽医科 市队执法二科 县执法队 |
| 10 | 动物卫生执法 | 动物诊疗环节执法检查 | 检查动物诊疗机构和从业人员资格及公示、诊疗机构防疫制度、执业兽医备案、手术室及设备配置、卫生安全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弃物处置、病志记录、处方笺等。 | 局行业监管科室、市队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动物诊疗机构不少于5家。重点检查对象全覆盖。 | 日常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牵头,市队、县队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分级分类检查;专项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统筹,市队、县队按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 全年 | 兽医科 市队执法二科 县执法队 |
| 11 | 农机执法 | 农机安全执法检查 | 检查作业农业机械是否取得登记证书、号牌及行驶证;驾驶员是否取得驾驶证;是否违反规定载人;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年度检验;安全防护装置与安全标志;卷帘机是否私自或由非正规厂家制造、拼装、改型的不合格产品;是否安装漏电、过载保护装置等。 | 局行业监管科室、市队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农机合作社、维修网点、农机使用者10个,大棚卷帘机使用单位不少于5个。重点检查对象全覆盖。 | 日常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牵头,市队、县队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分级分类检查;专项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统筹,市队、县队按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 全年 | 农机产业发展科 市队执法三科 县执法队 |
| 12 | 农机执法 | 农用无人机执法检查 | 检查从事常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作业飞行活动的人员是否取得操作证书等。 | 局行业监管科室、市队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农用无人机使用单位及个人3个。重点检查对象全覆盖。 | 日常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牵头,市队、县队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分级分类检查;专项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统筹,市队、县队按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 全年 | 农机产业发展科 市队执法三科 县执法队 |
| 13 | 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 | 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执法检查 | 检查农产品生产记录、承诺达标合格证、质量标志、违法使用禁用农药、超范围使用限用农药、不执行休药间隔期采摘上市、常规农药残留超标、冒用或超范围用标、违法使用保鲜(防腐)剂及添加剂等。 | 局行业监管科室、市队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蔬菜、水果)生产、经营主体不少于20个。重点检查对象全覆盖。 | 日常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牵头,市队、县队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分级分类检查;专项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统筹,市队、县队按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 全年 | 农业安全科 市队执法四科 县执法队 |
| 14 | 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 | 蛋鸡养殖场执法检查 | 检查用药记录、库存兽药产品、休药期记录,核查用药情况等。 | 局行业监管科室、市队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蛋鸡养殖场不少于3家。重点检查对象全覆盖。 | 日常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牵头,市队、县队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分级分类检查;专项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统筹,市队、县队按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 全年 | 兽医科 市队执法四科 县执法队 |
| 15 | 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 | 生鲜乳生产、经营主体执法检查 | 检查生鲜乳收购站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标准化建设、乳品采购销售台账等。 | 局行业监管科室、市队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生鲜乳生产、经营主体不少于2家。重点检查对象全覆盖。 | 日常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牵头,市队、县队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分级分类检查;专项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统筹,市队、县队按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 全年 | 兽医科 市队执法四科 县执法队 |
| 16 | 渔业执法 | 水产养殖生产企业执法检查 | 检查水产养殖主体水域滩涂证办理情况、养殖环节生产用药记录、销售记录、是否存放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渔业投入品,出场水产品是否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等。 | 局行业监管科室、市队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水产养殖生产主体不少于2家。重点检查对象全覆盖。 | 日常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牵头,市队、县队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分级分类检查;专项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统筹,市队、县队按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 全年 | 畜牧产业发展科市队执法四科 县执法队 |
| 17 | 渔业执法 | 渔业资源保护执法检查 | 严查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捕捞行为,违反关于禁渔期、禁渔区规定进行捕捞的行为,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行为等。 |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水库、河段等地进行日常巡查。对举报投诉线索重点核查处理。 | 日常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牵头,市队、县队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分级分类检查;专项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统筹,市队、县队按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 全年 | 畜牧产业发展科市队执法四科 县执法队 |
| 18 | 渔业执法 | 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 | 检查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单位、展演机构资质(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产品是否取得专用标识等。 |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日常巡查,对举报投诉线索重点核查处理。 | 日常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牵头,市队、县队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分级分类检查;专项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统筹,市队、县队按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 全年 | 畜牧产业发展科市队执法四科 县执法队 |
| 19 | 渔业执法 | 内陆渔业船舶执法检查 | 检查渔业船舶登记证、渔船检验证、机驾长证、船员证等。 |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日常巡查,对举报投诉线索重点核查处理。 | 日常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牵头,市队、县队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分级分类检查;专项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统筹,市队、县队按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 全年 | 畜牧产业发展科市队执法四科 县执法队 |
| 20 | 农经执法 |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执法检查 | 检查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行为及回收台账等。 | 局行业监管科室、市队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农药经营主体3家。重点检查对象全覆盖。局行业监管科室、市队普法宣传5次。 | 日常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牵头,市队、县队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分级分类检查;专项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统筹,市队、县队按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 全年 | 种植业管理科 市队执法五科 县执法队 |
| 21 | 农经执法 | 农膜回收处置执法检查 | 检查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农用农膜等行为。 | 局行业监管科室、市队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行政村5个。重点检查对象全覆盖。局行业监管科室、市队普法宣传5次。 | 日常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牵头,市队、县队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分级分类检查;专项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统筹,市队、县队按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 全年 | 科技教育科 市队执法五科 县执法队 |
| 22 | 农经执法 | 农业环境保护执法检查 | 检查使用不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控制标准的工业废水和城市废水灌溉农田等行为。 | 局行业监管科室、市队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行政村5个。重点检查对象全覆盖。 | 日常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牵头,市队、县队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分级分类检查;专项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统筹,市队、县队按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 全年 | 科技教育科 市队执法五科 县执法队 |
| 23 | 农经执法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执法检查 | 检查对集体资产造成损失的、违反财务制度合同侵犯集体及农民利益和增加农民负担等行为。 | 局行业监管科室、市队针对局年度财务审计移交线索开展执法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市队开展普法宣传5次。 | 日常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牵头,市队、县队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分级分类检查;专项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统筹,市队、县队按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 全年 | 农村改革科 市队执法五科 县执法队 |
| 24 | 农经执法 | 宅基地执法检查 | 检查宅基地使用者是否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筑物是否经乡镇政府审批、建筑物占用土地性质、建筑物使用用途等。 | 局行业监管科室、市队针对移交的乱占耕地建房卫星图斑线索开展执法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市队开展普法宣传5次。 | 日常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牵头,市队、县队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分级分类检查;专项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统筹,市队、县队按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 全年 | 农村改革科 市队执法五科 县执法队 |
| 25 | 养殖业投入品执法 | 兽药生产、经营主体执法检查 | 检查兽药生产企业原料库、成品库使用管理情况,相关证件、批准文号是否齐全有效,兽药产品是否全部赋码上市,生产记录是否齐全、质量管理是否规范等;检查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实兽药二维码、是否建立购销记录、兽药贮藏是否规范、处方药销售是否规范等。 | 局行业监管科室、市队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兽药生产、经营主体不少于8家,重点检查对象全覆盖。 | 日常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牵头,市队、县队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分级分类检查;专项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统筹,市队、县队按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 全年 | 兽医科 市队执法六科 县执法队 |
| 26 | 养殖业投入品执法 | 饲料生产企业、经营主体执法检查 | 检查生产车间有无超范围生产情况,原料库房是否存放违禁药品,原料查验相关制度落实情况,成品库房标签是否规范,实验室检验记录和留样记录是否完整;检查经营档案、标签标识等。 | 局行业监管科室、市队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饲料生产、经营主体不少于7家,重点检查对象全覆盖。 | 日常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牵头,市队、县队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分级分类检查;专项检查:局行业监管科室统筹,市队、县队按要求开展执法检查。 | 全年 | 畜牧产业发展科市队执法六科 县执法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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