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加强我市生态环境修复与资源高效利用构建辽西北智慧农业发展模式》(第158号)答复

日期: 2020-04-28 浏览量:317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文字大小:

尊敬的王慧新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我市生态环境修复与资源高效利用构建辽西北智慧农业发展模式》收悉,我局认为您的提案符合我市智慧农业发展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坚持发挥防护林体系的生态效益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针对辽西北地区造林地多为困难立地现状,积极协调市林草局,在造林过程中加大防护林过程建设力度。认真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造林任务中,以发挥森林生态效益为主要功能。坚持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荒则荒,进一步推进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在辽西北的推进和落实。对于成片林及农田林网应因地制宜,建议林业与草原部门采取林农兼做模式:以林为主的类型宜在土壤条件差,自然灾害严重的中低产区域采用,如风沙危害较重地区采用;以农为主宜在土壤条件好,自然灾害一般的区域采用;农林并重类型宜在土壤条件差,自然灾害明显区域采用。

二、开展智慧农业大数据应用工程建设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依托阜新市大数据管理中心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及阜新市移动公司5G商用服务,开展集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应用集成、智能分析与展示于一体的智慧农业大数据应用工程建设,实现全市涉农数据资源的共享交换、数据融合、分析应用。加强智慧农业信息资源全面、高效和集约管理,形成全市智慧农业信息资源“一张图”服务,推进农业大数据在精准生产、质量监管、态势感知、综合分析、预警预测、辅助决策等领域的智慧应用,打造全市“智慧农业大脑”。

三、制定智慧农业大数据标准规范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按照国家、省、市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规范的要求,围绕智慧农业建设中的信息资源、数据、系统应用等方面的实际需求,制定一批相应的农业大数据标准规范,包括数据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业务标准等,加快制定农村电商、智慧物流、双创孵化等亟需配套标准。到2022年,全市建成较完整的农业大数据标准体系,重点制定并发布《农业大数据采集规范》《农业大数据预处理规范》《农业大数据分类与编码规范》《农业大数据应用规范》等地方农业大数据标准,并努力提升为省级标准。

四、实施智慧农业应用基地建设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在精品果园、设施蔬菜小区、高效经济作物、标准化养殖小区、标准化水产养殖、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开发基地、产业融合发展村这几类重点产业,围绕全要素、全系统、全过程,加大智慧农业技术集成创新与成果的推广应用力度,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主动应用智慧农业技术。鼓励有关县区结合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市级相关科技、创业等项目实施,打造智能、精准、高效、绿色智慧农业应用基地。大规模推进农田智慧灌溉,建设从水源、输水、配水、灌水全过程的高效节水工程,实现灌溉用水的自动化、数字化管理。在重点区域和优势作物上,开展对比试验,摸索节水节肥技术参数,完善节水灌溉定额标准。在规模化大田作物种植区、经济作物种植区大力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实现田间用水用肥高效化。重点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节水装备企业。

五、依靠科技引领和支撑推进农林产业智能化

我局在下步工作中,将3S技术、计算机技术、5G通讯和网络技术、自动化技术等高新技术与农林业生产结合,实现农林产业立地条件区划,生长动态监测,病虫害防治,气象资料收集等工作的智能化。科学指导生产,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生产成本,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生产效率,提高农作物产品和质量。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数据共享与数据去中心化,实现农产品种植,生产,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信息透明制度。建立健全产业监督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与安全,完善农产业发展体系。


         

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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