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 2020-03-19 浏览量:467 来源:阜新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编辑:白梅 文字大小:

 一、文件出台的主要背景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切实我市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和应对工作,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规定,结合部门职责,阜新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转发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总体要求。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采取及时、有效的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配合做好隔离治疗,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同时做好与人类接触密切动物相关传染病的防治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主要任务。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各县区要明确责任分工,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防疫情发生。二是阜新市农业农村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判疫情发展趋势,研究确定不同疫情形势下的防控工作策略,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完善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各地区、各相关单位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转发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阜农发〔202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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